他并不准确太早的去分心创业,早点起跑固然有先发优势,但也要讲究时机。
年级太小,风口尚远,与其太早的去花心思经营这些,不如提前把根基打牢,让羽翼尽可能的丰满和牢固起来。
有朝一日风起,即可扶摇直上。
想要做到这些,只凭先知先觉和死读书都是不够的,所谓的先知先觉有时候反而是累赘,书本上的知识则有滞后性,不少错误的观点也不会及时被纠正。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苇鹏和王淑华很惊奇的发现,儿子在因为恋爱忽然间性情大变之后,又多了个怪癖:
看新闻!
每天的早间新闻和晚间新闻,他一分钟都落下,准时准点的守在电视机前看,而且还看得很认真。
虽然搞不懂,但反正比去网吧打游戏强,夫妻俩也不干涉。
27号周六,苇庆凡再次来到图书馆,将原本借的三本书都还掉了——《史记1》他还没看完,但仍还了。
因为借的那本注释太少,也没有全文翻译,看不懂。
他在图书馆里面把近期的报纸看完,又借了一本注释较为详细,且有全文翻译的《史记1》,以及一本厚厚的《资本论》。
暑假作业已经写完,开学前的这两天苇庆凡不准备再做题,回到家后开始继续看《史记》。
第二天上午,爸妈吃完饭后前往天海校区,置办进货,苇庆凡在家看书,曹泽又来了。
“怎么,没钱了?”
苇庆凡很奇怪地询问,然后挑了挑眉,“我借你啊。”
“不用了……”
曹泽看他一眼,往他身前瞅了瞅,“你这是在看什么?”
苇庆凡给他亮了一下封面。
“史记?”
曹泽圆圆的脸皱成一团,“你咋看这玩意?”
苇庆凡没好气道:“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怎么到你这里就成了破烂货似的?”
“没意思。”
曹泽撇撇嘴,“我看到之乎者也的就头疼,狗屁都看不懂,还有古诗词,不知道背来背去的有什么意思。”
苇庆凡道:“让你背的你背就行了,现在不懂,以后知道好了。”
“嘁。”曹泽嗤之以鼻。
苇庆凡看了他一眼,笑道:“要不我给你看点有意思的?”
“啥?”曹泽的表情很怀疑。
苇庆凡也不说话,拿起一支笔,就在空白的草稿纸上写了起来。
曹泽凑过来看,见他写得像是一首诗:
「一物从来六寸长,有时柔软有时刚。软如醉汉东西倒,硬似风僧上下狂。出牝入阴为本事,腰州脐下作家乡。天生二子随身带,曾与佳人斗几场。
曹泽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忽然像是明白了点什么,睁大眼睛看苇庆凡,好像还有点不大相信似的。」
苇庆凡有点好笑地问:“没看懂?”
他拿着圆珠笔,又继续写:
「……从来美人必争地,自古英雄温柔乡。
其色若何?深冬冰雪。其质若何?初夏新棉。其味若何?三春桃李。其态若何?秋波滟滟。
动时如兢兢玉兔,静时如慵慵白鸽。高颠颠,肉颤颤,粉嫩嫩,水灵灵。夺男人魂魄,发女子骚情。
俯我憔悴首,探你双(玉)峰,一如船入港,犹如老还乡。除却一身寒风冷雨,投入万丈温暖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