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敢提这两个字,我这就让温特屠尽那头蠢鹿和他的族人。”
“……”
雷恩说完这一句话,就牵着纪小瓯继续前行。
无奈他的步伐太大,纪小瓯步子小,跟不上,一不小心踩到路边突起的石头,趔趄了下。
绳子拽着手腕,疼得她突然“嘶”了一口气。
粗砺的蓖麻绳紧紧缠着手腕,一丝缝隙都不留,时间长了,就勒得双手发疼。
加上纪小瓯的皮肤细嫩,根本禁不得这样粗暴的对待,很快浮现出两道红痕,与周围的白腻形成鲜明的对比。
雷恩听见她的声音,微微一顿。
纪小瓯稳住身形,默默地望着他的背影。
纪小瓯知道他在生她的气,所以也没有吭声抱怨。
三年前是她不应该,抛下他一走了之。
现在想想,当时或许有更好的解决方法,只不过他们却选择了最偏激的一种。
这三年里她想了很多,想的最透彻的,大概是她对雷恩的感情。
——她是喜欢他的。
喜欢他沉着嘴角说“不可以”;
喜欢他皱着眉头,笨拙地给她做鱼汤;
喜欢他伸出舌头舔她的脸颊;
喜欢他亲她;
喜欢他把她抱在手臂上说“这是我的配偶”;
……
喜欢他很多很多,多得整颗心都快藏不住。
她刚刚回到现实世界的时候,每天晚上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他的模样。
那时候她以为是愧疚,可是时间慢慢积淀,他的身影非但没有模糊,反而越来越清晰。
纵然他有很多缺点,粗暴,野蛮,凶残,不通情达理,可她还是义无反顾都喜欢上了他。
所以当她得知或许能够自由穿梭在两个世界的时候,就一直在为重逢做准备。
明知道这个世界有多么蛮不讲理,多么危机四伏,还是回到了这里。
因为他在这里。
可是真的回来之后,又害怕见到他。
这种感觉,大概就叫近乡情怯。
纪小瓯想过很多种他们再次见面的场景,但没有哪一种,是他用绳子绑着她,当成“猎物”一样对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