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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闺蜜1(第1页)

这一天我公交站等车,我背着那一把陪着我走过大学四年的吉他,像一个冰棍一样的站在车站,四周有很多和我一起等车的人,他们总是用看怪物的眼光看着我,而我对他们避而不见,也难怪,像我这样20多岁的女孩子,现在大多数都是有一份文职的工作,或者找个有钱的老公养着算了,像我这样背着吉他闯世界的女孩子真的是很少了。

我的名字叫夏颖,我喜欢唱歌,一直都很喜欢,打从娘胎里出来,我就是一个唱歌的料,我记得我妈告诉我,我从三岁那一年就会跟着,家里的燕舞录音机唱歌了。但是我的记忆很浅薄,我只有零星的印象,我能够想起那些童年的事,可是当时唱的什么歌,却在也想不起来了。或许是邓丽君的,或许是张艾嘉的,又或者是张学友哈哈,反着就好像翻过去的书,总是不想要在向回看了。而我如今唱着自己的歌,走着自己的路,虽然很辛苦,但也很快乐。

我来到了时代广场,这里今天又促销活动,而我就是做兼职的歌手。大学毕业之后我一直都没有去找工作,因为我觉得那些看似待遇很高的工作一点都不适合我。是的!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为了活着而付出很多。然而对于我来说,我什么都可以去付出,只是我赔不起那种一万种可能的希望,我觉得我的理想如果在一家广告公司,或者是一家什么样的工厂,就会渐渐的被沉淀,最后永远都无法捡起来,然后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的消失。我怕,所以我没选择,我要唱歌,我就在北京做了传说中的北漂。每一个天都很辛苦,这些辛苦,不一定都是勤劳的工作,大多数的时候,我是在找工作,找活动,毕竟这样的生活,是不稳定的,只是靠着自己这样东奔西跑的去寻找。我曾经在北京转了一个大圈,那一天我总共唱了三场活动,其中有一场活动,没有给我钱,说是按月结,可是3个月都过去了,我发现我的账户一如既往的平静。于是我笑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笑,或许是笑话自己的无知,遐想,与不现实。或许是自己释放心情,但总之我笑了,并且是笑出了声音,甚至是一种真心可爱的笑。

当我今天站在这样一个露天的小舞台上的时候,我看到了台下有很多的观众,闭上眼睛我能听到那些观众的喧哗!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就像是身在香港的红勘,或者是台北的小巨蛋。可是几秒钟过后,我就醒了,我看着那些观众其实并不是观众,他们只是一些疲倦的人们,而我似乎也是那些疲倦中的一份子。于是我不在多想,就开始唱歌了,没有人会注意到我这样陌生的声音,那些年长一点的人不会多看我一眼,他们站在会场的理由只是有了,一个牙刷,一个钥匙链的小礼品。而那些和我岁数差不多的人,他们会看着我,然后窃窃私语,我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他们时而欢笑,时而沉默。就是这样的暗淡,似乎永远都看不见希望的彩霞,但我依旧这样坚持着。我觉得舞台就是我的世界,我大声的歌唱,我想要将我的歌声传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给那些饥苦的人,失恋的人,悲伤的人,送去我仅仅能给的希望。我从来都不知道我在舞台上是什么样子的,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歌声是不是很好听,因为我从来都是自己身在画面中,却看不到自己留下的痕迹,过了就过了,永远都欣赏不到自己的表演。我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短暂的目标,那就是我想要在电视中出现,并且是在那种魔幻镜像下唱着自己的歌,所以我一直都向这个短期的目标努力着,拼搏着。

今天的工作结束之后,已经是下午3点了,其实我中午12点左右的时候,就到了,只不过是在排队登台而已,至于这几个小时的工钱,也只有可怜的50元大洋。我走在秋天的北京,脸上有风儿划过的扑朔,很凉,很凉,凉在**,钻进心房。我来到了马路边的一家移动公司,我是要去交电话费,是帮丁芳交的。我这个人虽然没有钱,但是对于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我一直看得比自己还重要,我将我的辛苦钱,全部都存到了丁芳的花费中。然后我给丁芳打了电话,电话那头的丁芳,一开始很诧异,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手机会突然想起,一开口就问我,是不是我帮她存了花费。我虽然心里想着,这样的问题就是废话,可是我对丁芳说,你真聪明,你丫的!猜得真准啊。丁芳笑了,电话那头传来的是几乎饥渴的笑声,丁芳说,谢谢,我就是一个拯救万民与水火的圣人,而我却毫不在意这种称呼,因为这已经司空见惯了。本来我只是想提醒丁芳,电话费我已经帮她存了,可是丁芳却让我去找她,说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我不知道她所说的重要事,到底有多重要,我一直盘问,但丁芳一直不告诉我,非得让我去找她,并且再三叮嘱一定要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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