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爷爷声音都拔高了,“真的?那能分多少?”
“不清楚,但是一套房应该有的。”苏爱红又笑道,“如果小亮和小华也转过来,他们也能分到一份。可惜了……”
苏爷爷嗤笑一声,“他们就是穷命。”
说了几句,约定下周回老家接小琴就挂了电话。
挂完电话,苏以沫笑眯了眼,“鱼饵已经放下去了。就等着鱼儿上钩了。”
以她对爷奶的了解,当他们得知女儿钓了个金龟婿一定会四处宣扬。去王家那边嘚瑟,也不是不可能。
这些年王家一直没少问姑姑要钱,但姑姑一次都没给。王家穷的很,得知苏爱红再嫁还能嫁得这么好,甚至连女儿都能弄到鹏城,他们肯定会嫉妒。为了小亮和小华能得到钱,王家说不定会主动提出让苏爱红把小亮和小华也带走。
这就是他们思维的局限性,总觉得儿女的就是他们的。哪怕户口转走,血缘关系斩不断,他永远是三个孩子的父亲。等他们有钱了,他完全可以借着父亲这层身份坐享其成。
苏爱国听到女儿提出的建议,呆愣好半晌,女儿这是把人心琢磨得透透的。
但他有些担心,“要是他将来真的挖空心思朝三个孩子要钱怎么办?”
苏以沫笑了,“爸,之前他对三个孩子不闻不问。娶了新媳妇后,对三个孩子也不见得有多好。感情又能有多深呢。只靠血缘可换不来那么多钱。当小亮小华知道姑姑为他们牺牲这么多。越发衬托他们父亲的不堪。这世上没有谁会当傻子。”
苏爱国不得不承认女儿的话是对的。没有感情,只靠法律可要不了那么多钱。
苏爱国还有最后一个问题,“真的不找个演员回趟老家吗?这样可信度更高。”
苏以沫摇头,“还是算了吧。人多容易穿帮,而且我姑找的理由很好啊,比她大三十岁,那就是六十多岁,这么大年纪不愿长途奔波很正常。”
苏爱国一想也对,但是他担心姐姐不会演戏,回头再穿帮。
苏爱红之前也紧张,担心自己演不好。可是为了拿到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她必须演好了。她深吸一口气,然后从包里掏出一套金饰戴上。
厚重的金耳坠、小拇指粗的金项链、夸张复古的金戒指、坠手腕的大金镯子,金光闪闪。
在外头挣着钱的暴发富都会选这几样夸张首饰,恨不得昭告全天下他们是有钱人。
乡下人不认玉,不认钻石,就认金子。他们甚至很快就能变幻出价格。戴这么一套金首饰回家,气派得不得了。
这套金饰花了苏爱红不少钱,她实在不放心,“真的必须戴金的回去吗?这么贵,回头要是被人偷了,多可惜啊。”
苏以沫颔首,“必须戴真的。老家人只认金子,如果不戴金的,很容易穿帮。只要让他相信你有钱,他抢着让你领走小华和小亮。”
苏爱红抿了抿唇,“那好吧。”
苏以沫看姑姑打扮得不够洋气,回到家,她就把江爱媛不要的那款鳄鱼皮包包递给姑姑。
这个包包一看就很贵,苏爱红看过不少有人背这种包包,她有些害怕,甚至不敢上手接,“这个还是算了吧?太贵了。要是弄丢了,划破了,我可赔不起。”
苏以沫摇头,“这个是在原产地买的,没那么贵。再说小媛嫌它款式老旧,早就不背了才给我的,你拿着吧,别有心理负担。”
虽然这包已经是几年前的,但苏以沫平时都是背书包,所以这个包跟新的没什么区别。质量也非常好。
苏爱国也觉得姐姐这身行头还是不够富,得再装扮一下。
他想了想给姐姐拿了个墨镜戴上,“头发记得抹发蜡,要整整齐齐,说话也尽量用粤语,这样才能唬住他们。眼神要上挑,一副不屑看人的样子。你越看不起他们,他们越相信你有钱。”
这四年苏爱红一直待在鹏城卖花甲。跟有钱人接触也仅限于对方买花甲。学有钱人的作派,她还真学不来,有些彷徨。
苏以沫担心姑姑露怯,于是等张招娣回来时,跟妈妈商量,把郝思明借给姑姑,就说是姑姑对象的助理,派他过来处理事情。
郝思明这几年一直跟在妈妈身边。刚开始是在咸菜厂当个工人,后来挣到钱,爸爸帮他弄了个暂住证,他就一直留在妈妈身边当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