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他喝了两杯茶,才缓过劲来,豚骨拉面一端上来,李赫就埋头吃了起来,却是心不在焉。
虽然他不是什么演讲的人才,但李赫和“嘴笨”二字没有丝毫的关系。
结果现在却完全不知道怎么接白钧言的话,换做以往,他可能会很直接的拒绝,带着他一贯的礼貌,像“我觉得情人节我们不适合见面,你适合更好的人”这种回答。
可当这个对象换成了白钧言……
如果拒绝,会伤害到他吗,是不是就代表着没可能了?
好在白钧言没有穷追猛打。
毕竟讲师说了,最好的猎手,往往以猎物的姿态出现。
他也是听过心理学教授的课的,虽并不精通,只懂得一些极为浅显的表象知识,但白钧言看得出李赫的不自在,这种不自在,应当是不知如何拒绝,也不知如何接受,处于一个摇摆的边缘。
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所以他适可而止。
然而李赫问了一个让他没想到的问题。
“小白,我们认识多久了?”
“啊?”白钧言一愣,思索了下,“好像……一个多月了。”
今天是二月十四。
李赫摇摇头:“我第一次见你,你来健身房送外卖。”
应该是十二月初,所以是两个多月。
但那时候他们称不上是认识,只是擦肩而过的陌生人。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其实并不愉快,李赫那天晚上坐在公交车站,小刘来接他,他等了一整夜,还以为自己被人丢下不管了。
所以,要再过十天才能算两个月。
他在手环日历里调了个日程,白钧言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李赫买了单,两人出去,穿很少的白钧言直接打了个哆嗦。
他身上的外套是优衣库买的,十一月穿穿还行,到这个季节,只有施瓦辛格和巨石强森才敢这样穿。
他是真的冷,鼻涕都冻出来了,霎时心底后悔——因为该套路也是讲师说的,她说:“有风度的男人,这时,就会带你去买一件衣服;有风度的男人,不会随便给你买便宜货的。”
得了吧!白钧言打着哆嗦,一边扭过头去擤鼻涕,心想自己都风度全无了,谁还会给自己买衣服……
李赫见状,把身上的羊绒大衣脱了下来:“你穿我的吧。”
白钧言回过头看了他一眼,李赫把外套抖开,示意他伸手臂。
他犹豫了一下,把手伸进了袖口。大衣很有分量,穿上的瞬间就有了温度,衣服上有熏香的气味,还有柠檬香,但没有烟草味道。
看吧,这招对付李赫这种男人是不行的,自己穿了他的外套回家,岂不还要洗了还给他?
白钧言低声说谢谢。
“走吧,我的车停在旁边,我送你回家。”他脱了黑色大衣,里面就还剩一件酒红色的毛衣,白钧言发现他很爱在黑白灰之外,穿一些高饱和度色,酒红、藏蓝,克莱因蓝。且他又是衣架子身材,皮肤不算白,是在阳光下晒出来的麦色,穿什么都好看。
白钧言不止一次在心头想,其实任昭会中招,这也得怪……他是个颜狗,一直就喜欢长得好看的,以前爱追星,把情感寄托放在明星身上,明星爆出恋情,他就脱粉了。
李赫长得好看,加上表现得温柔体贴,半点都不像是那种渣男,很难有人不为此心动。
白钧言觉得,倘若自己真是同性恋,且不知他真面目,兴许也难以抵挡。
他默默地跟着李赫走:“你衣服给我穿了,你不冷吗?”
李赫摇了下头:“不冷。”
“哦……那你明天要上班吗?”
“要。”李赫在商场找到电梯,下B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