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颜西朝他翻了个大白眼。
他这样是将就?!
那还让不让别人活了?
四年前,夏颜西第一天认陆明澈的时候就知道――
这个男人有一双很漂亮的手!
骨节分明,雅致清秀。
那之所以会特别注意到这个男人,主要就是因为当时第一眼看到了一双特别好看的手,然后才抬眼看了他的脸。
惊为天人。
自此以后,便念念不忘。
牵挂到今日。
所以,当她知道这个男人是来找爸爸咨询一些法医学上的知识时,着实惊了一下。
这么好看的男人,竟然想成为一名法医!!
再后来,看到这个男人有很严重的洁癖之后,她就更加的好奇,一个长相好看、手好看、又有着严重洁癖的男人,是怎样喜欢法医这个工作的?
一直到今天,她也没有想明白这个问题。
听着他委曲巴巴的说衣服没有换的时候,她其实心里头颇有几分不是滋味儿。
这人就是那天之骄之一般的人物,他的衣服多到数不清,据她所知,陆明澈一个季度的衣服就可以装满她的房间,一年四季他的衣服从来不带重样的。
因此,看到他还穿着昨天那套衣服时,她除了惊讶之外,还有心疼。
知他如她,又怎么会不知道这其中的原因?
陆明澈大概是怕她逃跑,连去商场的时间都放弃了,一直呆在她身边,宁可忍受着没有换衣服的滋味。
连他的洁癖都抛弃了。
人的习惯啊,在养成以后,如果某天破坏了它,你就会特别难受,很是别扭。
尽管这套衣服干洗过了,但夏颜西还是感觉的出来,陆明澈很别扭。
抿了一口果汁之后,她才看向陆明澈,“陆哥哥,我想去这里的商场逛一逛,买件衣服,你说…好不好?”
这一次,无论是谁逼她离开陆明澈,她都不会再走了。
哥哥的病需要他帮忙,而她又深爱这个男人,没有他不能活,又何必再去理会那些人的威胁?
只要他陆明澈不让她离开他,她就誓死追随在他身边。
既然知道逃不出他的五指山,那就在一起好好生活。
好好过日子,因为不知道哪天她可能和他又分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