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御动也未动,复杂的目光从她的眉眼慢慢往下移。红肿的唇,玉白的肌肤,绣着桃枝的小衣,还有不盈一握的腰肢。
好生养?
一举得俩?
叶娉被他看得脚趾蜷起,暗道如果他真的想那样,好像自己也不吃亏。这样的天鹅肉,还是一只活了两辈子的老天鹅,吃到就是赚到。
她挺了挺胸,“郡王爷,你把人家抓疼了。”
温御的耳朵像是被烫了一下,瞬间红透。他真是低估此女的厚脸皮,方才他就不应该心软,任她自己在这里生熬到药性自己退去。
“好好说话。”
“小女有好好说话,不信你看小女的手腕,必定全红了。”
纤细的腕子,看上去确实不堪轻折。
温御的眼睛也似被火烫,那火在他的眸底漫延,如荼如蘼。似冰山着了火,雪地起了风,极寒又极热,矛盾至极。
手上的力道放轻,但没有松开。
“在你们那里,若是男女之间如此这般,该当如何?”
叶娉微怔,他这是什么意思?
要负责?
不要啊。
她可不想做妾!
一点也不想。
“郡王要听实话吗?”
温御眼风微动,意思不言而喻。
叶娉清了清嗓子,“小女并非想隐瞒郡王,而是若真说实话,只怕郡王会觉得匪夷所思。在我们那里,男女皆平等。无论官员还是跑堂小二,有男也有女。女子同男子一样,可外出做工,可养家糊口,也可以是家中顶梁柱。且我们那里的礼仪教条不似盛朝这般严苛,男女大街之上牵手亲吻是常事,婚前住在一起宛如夫妻一般也无人指责。”
“竟是如此。”温御似是信了,眼尾的红未散。“你也曾与人在大街之上牵手亲吻,与人如夫妻一般同屋而居?”
怎么听着有杀气?
叶娉赶紧摇头,“没有。确切的说,还没来得及。”
杀气顿散,无声无息。
温御漆黑的眸越发暗沉,“所以你我方才之事,于你而言极是平常?”
此女行事大胆,却原来是如此。
叶娉很想点头,很想说大家都是成年人,反正谁也没吃亏。但是她不敢这么说,因为她觉得这位温郡王可能觉得自己吃亏了。
“也非寻常。”
“既不寻常,如何处置?”
“若是不能成眷属,还可以是朋友,朋友之间请吃一顿饭即可。”
一顿饭?
温御觉得这是他两辈子以来听过最荒谬的事,谁家的姑娘与男子有了肌肤之亲,不思量着托付终生,反倒想一顿饭将人打发了。
极好。
当真是活久见妖魔。
“若不成眷属,也不成朋友,又该如何?”
叶娉心惊,这位郡王爷到底想怎么样?她头皮发麻,神经绷成一条弦。如果这个问题答得不好,下场会不会很惨?
当不成恋人做不成朋友,剩下的只有两种可能:反目成仇或是形同陌路。她不敢回答,无论是反目成仇还是形同陌路,都不应该是从她的口中说出来。
她似是吃痛般娇呼一声,可怜巴巴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小女心悦郡王,一切全凭郡王做主。”
你说当眷属,咱们就当眷属。你说做朋友,咱们就做朋友。谁让你是大爷,当然是你说了算。这个答案满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