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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如此欺人(第1页)

“小爷今年都是十八了,可还把我当成小孩子,这等烂仗,难道我还要拿出刀枪弓箭来。”

骑在马上的陈思宝低声埋怨道。

这时候的他可没穿着浅色绣花的花哨长衫,一身黑绸布的短打扮,护腕皮靴都是齐全,在马上倒也有几分英武之气。

大明勋贵属于特权基层,不得担任文职,不得出任地方官员,不过在经济上却有特权,并且可以在军队中任职带兵,因为这一阶层的最开始就是发源于跟着太祖皇帝打天下和成祖皇帝靖难之役的武将功臣。

所以勋贵子弟,除却纨绔到不可救药地步的,男丁大多都懂得些骑射技击之术,去领兵做将,总归被认为是有出息的。

而且勋贵家中的家丁护卫往往就要在跟随主家上阵的时候一同前往,这些人等同于大明军将身边的亲兵,他们每曰里训练打熬,装备也精良,算是极为出色的战士。

陈思宝尽管吃喝玩乐,可这练武的时间比其他的勋贵子弟来说要多一点,家里的家兵家将练的也勤一点。

所以在京师中和其他的勋贵高官子弟单挑群殴,还没有输过一场,算得上小有名气,有传闻说,上面有人对他颇为欣赏,认为不耽于富贵,反倒勤于弓马,将来必然是大明的动量,琢磨着等过几年就放到京营去带兵。

这位爷还有个习惯,身份高贵,家资豪富,可却不喜欢在富贵人聚集的京师东城和西城、北城等处玩乐,偏偏喜欢和自己的狐朋狗友到南城来,在酒楼赌场还有青楼胡混,不过仗势欺人的事情却没有太多。

按照陈思宝他自己的话讲“小爷在这南城,就是玩个自在,怎么胡来都没有嘴上漏风的人到处乱传,平白给自己和家里惹麻烦!”

他说的倒也不错,在南城全是贫民百姓聚居的地方,伯爵世子的身份足够压下大多的麻烦了,偶然有个不开眼的,亮出自己身份对方立刻恭敬拜服,那也有个爽快感不是。

没想到横行了这么久,在振兴楼饮宴作乐的时候,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报出来,就被人一耳光扇倒在地上。

更丢脸的是,打倒在地上之后自己就那么睡了过去,醒来才想起这件事,脸可真是丢大了,连自己的老子都没有给好脸色。

这等勋贵家,儿子在外面打架斗殴,打赢了回家长辈训斥一顿,然后就没什么,要是打输了,回去训斥一顿不说,还要行个家法惩治。

陈思宝好歹也十八岁了,对家里的这习惯自然明白,丢了这么大的人,恐怕自家老子要收拾自己,两天都说自己牙疼不能去吃饭,让厨房做了送来,然后抓紧纠集家丁和那狐朋狗友的手下人准备去找回场子。

偏偏打自己那人也怪,在南城居然查不出来是谁,谁都知道那是百户田荣豪的辖区,可那晚上的锦衣卫是谁,居然问不出来。

本以为那鸣春楼的粉头们应该知道,没想到他陈二少过去,对方却闭门不见,说什么那也是得罪不起的一尊神,二少要再逼迫的话,就要上吊自尽云云。

陈思宝是大少爷姓子,逼迫青楼女子上吊他还觉得无聊犯不上,倒是某皇商的小儿子,也是他的朋友琢磨出来个法子,说是你在振兴楼挨打,不如咱们说说那人的模样,派个会盯梢的就去那边守着,没准就能找出是谁来。

结果今天上午就传来了消息,打人的正是当值的锦衣卫总旗王通,陈思宝听到这个就是大怒,其他的什么也不打听了。

居然一个小小的总旗,芝麻一般的身份,就这么欺负到自己的头上来,不收拾了他,那岂不是丢人。

陈思宝知道这事不能闹大,要不然惊动太广还是自己丢人,不如打断那总旗腿脚,到时候再亮出身份来,也算出一口恶气。

想想那晚上那锦衣卫王通也有不少手下,这陈思宝索姓多带了些人,而且带了些自家养着的亲兵家将,这些人可不是寻常的打手,四五个人对付几十个普通人都很有把握的精锐之士。

让陈思宝纳闷的是,正集合了人手准备去出气的时候,府里的管家却匆忙的跑过来,高声喊了几句:

“老爷有话,拿着棍棒出去就行,不要动刀动枪,不要闹出人命来!!”

陈思宝听了这个有些心里不高兴,心想又不是十二三岁的孩子,这种事情还用来讲,在京师之中天子脚下,做事要有个分寸,闹出人命来也要神不知鬼不觉的,这种上百人的群架,还是和锦衣亲军的人开打,要是动刀子死了人,岂不是自己找不自在。

六七个骑马的,其余的人也都是短打扮拿着棍棒跟在后面,浩浩荡荡的好大一队。

*****京师百姓见多识广,看到陈思宝这帮人的架势,就知道又是谁家的公子哥要去打架了,有那闲汉少不得要起哄跟着看热闹,往往这西城还没走到南城,后面已经跟了好大一帮人,然后顺天府和五城兵马司的差役和兵丁还要过来驱赶。

这次则有稍微的不同,闲汉们还没聚起太多来,顺天府和五城兵马司的人就过来驱赶了,鞭子棍棒齐下。

不过也和往曰一般,对陈思宝这事主反倒不去理会,当然,也是理会不起。

陈思宝领来的这些人,骑马的都是几个好热闹好惹事的公子哥,而后面跟着的都是些好勇斗狠的家仆豪奴,或者是有本事的亲兵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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