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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房子有搅儿(第2页)

田金河一说完,大儿媳何玉稳和二儿媳王红梅都表示反对。说都住进去了,搬过来搬过去的,多麻烦。还是各自住着各自的吧。

其实她们都怕抓着空宅。房子不能按轱辘,把三间南房的门窗梁檩盖成北房,比盖新房一点儿也不省工。

此话正合田金河的意,他这样做,为的就是赌老二家的嘴。

“你们不嫌自己的房子不好了?”田金河问。

“凑合着过吧。”王红梅弱弱地说。

这样一来,空宅和三间南房就分给了老三田达林。

田金河怕以后出是非,写了分家单,并摆阁司(酒席)请人做证。

田金海好吃懒做,一家极品,日子过得谁都不如。眼看儿子们一天天长大,还挤在三间破土坯屋里。

也是穷极不说理,田金海打起了老院儿那三间南房的主意。爷儿五个,一起上房拆起了南房上的门窗和房梁檩条。田金河去质问,被大侄子田达川一锨土扔在脑袋上,砸的眼冒金星。

田达树、田达森各自有房,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早躲到一边儿去了。田达林还未成年,性格又懦弱,不敢与其争执;四儿子年幼,田金河只好求助大队委员会。

在队部里,田金海振振有词地对三弟田金河说:“你我都是父亲的亲生儿子,这房子是父亲的财产,也有我的一份。我凭什么不能拆?”

“你已经过继给了二大爷,?受了他的遗产。这家里的财产没有你的份儿了。”田金河据理而争。

“谁说的?你拿条文来。”田金海也不相让。

这一下田金河可傻眼了。过继儿子不?受亲生父母的家产,只是民间的约定俗成,哪里有什么条文?

队部里的人调解了几次,无果,便以“清官难断家务事”为由,不了了之了。

这样一来,田达林就只分了一处空宅。

后来日子紧巴,尤其三年困难时期过后,田金河再也没有力气平地拔起三间北屋。到了田达林结婚的时候,老宅里的两间西厢房便做了他们的婚房。

住在一个宅院里,郝兰欣又是新来乍到,便和老人一个锅里抡马勺。他们两口子和田金河出工挣工分,田卢氏在家看孩子做饭,经济大权独揽。田达林老实,郝兰欣懦弱,听之任之,倒也相安无事。

发生了原主田青青事件以后,田达林觉得再不搬出去不行了。可自己手里没钱,万般无奈的他,便偷偷地去卖血,攒钱盖房。

当房子盖起来搬出去以后,他的身体也垮了。一次给大哥田达树家担水时,一头栽倒在路上,再也没醒过来。

那年田苗苗七岁……

田青青想着想着睡着了。后来父母再说什么,她也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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