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
楚修宁和楚箫商量着算计寇凛时,楚谣在房内同样满心无奈。
整个尚书府,她的住处才是改动最大的,短短十数日,院内格局大改,更将“文墨院”的匾额摘了,挂上“金娇阁”三个字,寓意着金屋藏娇。
院子便罢了,卧房内楚谣坚持不准他插手。最终寇凛与她各退一步,陈设不做改动,但她得将满墙符咒一般的字画取下来,放去书房。
“小姐,锦绣坊将喜服送来了。”春桃领着绣娘在房门外候着,必须经过锦衣卫检查,才能带着东西入内。
“楚小姐,这是咱们楼里三十位绣娘夜以继日,按照寇指挥使的要求赶制出来的,小姐试一试吧,这金线可全是真金,一丝不掺假。”绣娘涂着厚厚脂粉,也遮不住眼下乌青,嘴巴却笑的合不拢。倒不是赚了一大笔钱的缘故,制作这两件喜服,对她们而言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而这种挑战不常有,即使京城富贵地,也不是谁都像寇凛那么有钱,且舍得花钱。
岂料一听“真金”这两个字,楚谣一个头两个大,看都不想看一眼。
一旁站着的喜婆婆也在劝:“小姐,您快试试吧,穿好喜服,老奴才能给您挑些适合的首饰……”
说着,瞟一眼妆柜旁满满一匣子嵌宝石的金头面。
入赘的女婿,豪气阔绰到这地步,大梁上下怕还是头一份。
绣娘和喜婆婆对视一眼,两人的想法是一样的。先前这位权势煊赫的寇指挥使,要入赘吏部尚书府,在朝中和京城内都掀起一阵轩然大波。
只道是寇凛出身卑微,如今什么也不缺,只差一个门第出身,才挑中了山东楚氏。楚尚书定是受了他的胁迫,真是可怜了楚小姐。
如今看来根本不是,毕竟寇凛抠门同样是出了名的,却舍得大把大把往外砸钱,足以说明他对这门婚事的重视,以及对楚小姐的喜爱。
楚谣心里也是清楚的,起身被春桃扶着绕去屏风后:“拿给我试试吧。”
*
晚间,锦衣卫衙门。
两件喜服,一件送去楚谣那里,另一件自然送来了寇凛这里。
寇凛身在诏狱处理公务,试过之后,让徐功名派人送去尚书府。他是入赘,不必迎亲,根据大梁的风俗,入赘的女婿是在晚上酉时拜堂。他明日下午直接去尚书府换个衣裳就成。
徐功名退出去,又走回来,皱着眉。
入赘的消息传出去后,御使接二连三的弹劾。本想指责寇凛不孝,可又清楚寇凛连父母是谁都不知道,原本就是被牙行卖给别人当儿子的,谈“不孝”似乎说不通。
便攻歼他堂堂正三品指挥使,岂能入赘给别人当儿子?
结果,被楚尚书轻飘飘一句“怎么,难道我还不配当他爹”给噎回去一大片。
后来连圣上也赏赐不少金器作为贺礼,更是没人敢再吱声了。
但徐功名始终想不通:“大人,您为何要入赘?堂堂正正又不是娶不得,何苦要去给人做上门女婿?”
“有什么区别?”寇凛翻着公文,不以为意,“入赘还是娶妻,对本官而言,无非是往后睡哪里的事情罢了。”
有官有权有钱,他这个上门女婿还会看人脸色?
至于原因,除了出于“立场”的考虑之外,寇凛认为楚谣留在楚家会比较好。
她腿脚不便,性子孤僻,还和楚箫之间有着秘密,不适合轻易更换生活环境。何况他娶也不能娶来衙门,得安置在他京城的宅子里,他孤家寡人无亲无故,那宅子冷冷清清,连他也甚少回去。
正好卖掉,将楚家变成他寇家。
娶那老狐狸的女儿,使唤那老狐狸的儿子,霸占那老狐狸的宅子,花那老狐狸的钱,怎么想都是自己赚。
世俗眼光?
算个屁。
徐功名还想说话,寇凛烦道:“去去,办事去,少废话。派人前往楚家时,将小江给本官喊回来。”
“是。”徐功名无奈退出。
许久之后,段小江才回来,手中拿着上一个小拇指粗细的竹筒,“大人,暗卫营送来的。”
寇凛从竹筒中抽出一张小纸条,眉头紧紧一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