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高山,山谷之中的大风也会给飞艇带来挑战。
不过这些都为飞艇飞行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到了次大陆,刘鹏飞的飞行队也没有立即投入战斗。
而是开始了适应性的训练。
因为持续的降雨,适合训练的天气也不多。
还要考虑到保密的问题。作为一项秘密武器,唯有在敌人最意想不到的情况下出现,才最具有震慑力。
嘤军的阵地的中断,皇家第55步兵师师长拉里·莫斯少将正在一个加固过的观察哨中等待联军接下来的冲锋。
阵地的后方,嘤国人的炮兵已经准备完毕。
在双方的对峙中,大家都已经发现了火炮的作用。尤其是使用无烟火药炮弹的新式火炮。
不仅仅威力大,而且射速更快。对冲锋中的步兵的杀伤力巨大。
双方对战,大部分的伤亡都是炮兵造成的。
联军已经开始炮火准备了,可见进攻马上就要开始。
嘤军这边的堑壕中,基层的军官已经将哨子放在了嘴中。
士兵们也将手中的步枪上膛,紧紧的握在手中,随时准备对着阵地前方射击。
堑壕中,年轻的上尉军官杰西·斯宾塞嘴中含着哨子。
他的脸颊瘦长,鬓角上的头发已经很久没有修剪。
汗水顺着毛发流到了下巴上,然后汇聚城一滴一滴,滴落近堑壕地上充满腐臭味的泥土中。
他的手中同样是一把步枪,只是腰间多出来一把手枪而已。
年轻的斯宾塞出生于普利茅斯郊区的一个工人家庭。
他的父亲和哥哥都是船厂的工人。
年轻的斯宾塞是家里的骄傲,因为他考上了皇家陆军学院。
只不过出身平民家庭的斯宾塞在多是贵族子弟的皇家陆军学院总是受到同学们的歧视。
学校为远征军选派军官的时候,像他的这样的平民学生都是被优先选上的一批人。
那些贵族子弟,谁愿意到遥远的东方来作战呢?
况且那些学生的家里都有大人物,他们应该知道到东方作战的危险性。
“把头压低了,等待命令,不要露出去,好奇会夺走你的性命,丢了脑袋就不会再好奇了。”斯宾塞大声地给自己手下的联队提醒到。
他手下的这些士兵大都是来自平民家庭。有些人是战争法桉之后招募回来的老兵。看起来年纪可以做斯宾塞的父亲。
这些人很难管理,他们经常在背后说斯宾塞的坏话,说他是一只毛都没有长齐的小奶狗。
不过,相处了这么长时间,斯宾塞还是用自己的魅力征服了他们。
斯宾塞也从这些老兵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
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在战场上保住自己的性命。
“都都都……”对面的号声响起,炮击渐渐平息。
斯宾塞小心地向阵地前方看去,两军的阵地之间硝烟弥漫,看不出远方的情景。
但是能够清楚地听到对方冲锋时那震耳欲聋的呐喊声,以及密集而杂乱的脚步声。
斯宾塞没有急着命令手下射击。他们这里并不是阵地最突出的地方。
他还要等待己方的炮火。
果然隐藏在阵地后方的己方炮兵终于开始还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