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你跑,小兔崽子!”说罢又是一脚,洪月笙刚用一只手肘撑地想爬起来,就又被踢倒。这次怀里的油纸包着的点心一下子飞了出去,落在前边地上。
洪月笙不顾疼痛,赶紧爬过去想把点心够回来。其他人看着他心疼的爬向点心的样子讥笑起来。
就在他刚抓到点心的时候,一只军靴一脚踩下来,把他的手和手中的点心一起踩到地上,点心立刻粉碎,从破碎的油纸中被挤出来,顺着军靴下洪月笙的手指间融入地上的污水中,和成了泥。
“太子!”
“太子。”
周围的人赶忙点头打招呼,洪月笙咬着牙,顺着军靴抬头看上去:一身黑白相间的亚宁军裤,军服,铜扣腰带,同样有些旧但熨烫的很整齐的亚宁预备士官服,领子笔挺,锁骨前挂着旧亚宁帝国军徽—是一枚象征皇权的权杖挂饰。这位外号被称作“太子”的年轻人面容周正,尽管年纪轻轻,却头发梳成整整齐齐的短侧分,眉宇间透着一丝桀骜不驯,俨然一副正统军队大院子弟的做派,显然他是这帮人的头目。
太子的青年低头瞅着地上脏兮兮的小男孩,皱了皱鼻子,“真不愧是小叫花子,为了一包点心就可以出卖行动。”
“我,我没有。。”洪月笙疼的呲牙咧嘴,说话上气不接下气。
”那好,我们说好了你抢到钱包,引诱那帮美达布索亚走狗到十三号街。那么现在人呢?”
“那里有机动部队,我只好改道。”
“还嘴硬!”太子把脚在洪月笙的手上转着拧了拧,疼得他躺在地上直打颤,“我们倒是觉得是你反骨报的信儿。”
那位一身青衣女孩也蹲下来,单手拂过地上的洪月笙脸颊,尖尖的指甲划得洪月笙的脸颊滋滋作响,她歪头看着洪月笙,她有着猫一样的脸庞,脸颊两侧有些许雀斑,嘴唇擦过一点劣质的唇膏:
“小弟弟,别自作聪明。如果你什么都没做,怎么会有机动部队突然出现在旧城?那个混血儿落水,你怎么会救他?还收了他的钱?别以为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我说过没有!我没有出卖任何人!”洪月笙说着摇头甩开青衣女孩的手,啐了口口水不偏不倚落到她的脸上。
“哇!”青衣女孩赶忙用手拼命擦脸。
“敬酒不吃吃罚酒!”太子见状,抬起踩住洪月笙手的脚想踢他的头,洪月笙抓住机会,猛地抓住太子刚抬起来的军靴,太子一惊没来得及提防,被洪月笙一把拉倒,转而骑到太子身上,朝着太子的脸就是一拳。
周围几个人一看慌了神,青衣女孩冲几个伙伴大喊:“你们傻呆在这干嘛!还不快去帮太子!”
几个人这才醒过神,冲上去一边拉住洪月笙,一边连踢带拽,可无论如何,洪月笙就是专照着太子打,几下下去就把太子打得鼻血直流。好不容易狗熊才把洪月笙从太子身上拽下来。
青衣女孩赶紧过去照看太子,太子用手一摸鼻子和脸,满手是血,他推开青衣女孩,气的咬牙切齿的大喊:“混蛋,给我打!”
其实不用他吩咐,几个手下已经是围住洪月笙,洪月笙这时已经从地上随手抄起一跟钢筋,拿着冲着周围几个人胡乱挥舞,大叫:
“别再过来!谁过来我捅穿谁喉咙!”
“小兔崽子!”
由于他刚才的行为,几个人都有所忌惮。最后还是狗熊有胆量,吼了句:“今晚非干死你不可!”就往上冲过去,就在两人要交手之际,
“你们给我住手!”这时候几个人后边突然传来一声喝止,居然还是女声。
刚从地上站起来的太子回头一看,一个妙龄少女正站在身后,穿着墨绿色夹克和贴身牛仔裤,背后还背了个吉他。即便冬日里衣物厚实,依然没有挡住一直窜到脖颈处的凤凰纹身。
“哦,是凤蝶姐。”太子点点头,其他几个人也都停了手,洪月笙也一时就呆立在那,放低手中的钢筋,但立刻被狗熊抓住衣领提起来。
“够了!”凤蝶声音虽悦耳,但是语气强硬:“你们几个大小伙子,一起欺负一个孩子,不太合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