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突然见到这么多美女,忍不住高声叫唤,不少人还吹起了口哨,以期能引起美女注意。
但可惜四名美女毫无反应,对众人没丝毫理睬。她们的目光都聚在同一个地方,她们的眼里只有一个人——马车的主人!
一声轻咳,马车主人终于缓缓走出。
俩名绝色美女赶紧上前,一人拉了他一只手掌,搀扶男子下车,另俩名女子则在地上铺上比金子还贵重的异域地毯,一直连到了拍卖行入口处门槛。
那男子缓缓下车,向众人挥手致意,举手投足气质优雅,风度翩翩。他穿了一袭白衣,是京城云意坊面料,据说只有身世显赫的贵族以及战功卓著的将军们才买得到,珍贵无比。
男子脚下是一双白鞋,本来白得耀眼,但那男子走了几步路,便拿出一方手绢细细擦拭鞋面,生怕鞋子沾染灰尘。
那手绢也是上好的丝绸,一方手绢的价值,抵得寻常人家一年收入。那男子擦完鞋面,白色的手绢依旧纯白,并没变色,但那男子显然是嫌弃手绢脏了,随手一扔,弃之不用!
这高傲的男子竟然将崭新的手绢随手丢弃,实在是太浪费,太奢侈了!
果然一旁的马夫看不过去,只见他弯腰将手帕拾起,收入怀中,笑道:“这么上好的手帕,随手丢弃,实在暴殄天物!”
他说话时,距胭脂不远,眼见胭脂雄峻,那马夫眼睛一亮,自语道:“好一匹俊俏的马儿,还是雌的,正好跟我们家烈火配成一对!”他口中的烈火,就是众马中那匹红马。
他向胭脂慢慢走近,伸手去摸胭脂毛发,似欲跟马儿亲近,苏弄晴赶紧叫道:“住手!”
那马夫一愣,笑道:“怎么?”
苏弄晴道:“胭脂性子烈,见不得生人,小心她踢你!”
那马夫道:“放心,老头子我是驯马祖宗,还从没有一匹马儿敢在我面前发脾气。”
苏弄晴见他不听劝,摇了摇头,知道他要倒霉,心道:“胭脂啊胭脂,希望你脚下留情,可不要踢得太狠了!”
但说也奇怪,本来胭脂性子最野,连苏弄晴也不易驾驭,可一见这马夫,竟乖得出奇,不仅没伸脚踢他,反而任其抚摸,并凑过了身子挨擦,极是驯服。
这等待遇,即便苏弄晴也不曾享受,她心下吃醋,忍不住轻声斥骂:“这该死的胭脂,胳膊肘竟往外拐。”
她虽然生气,但也对马夫另眼相看“看来此人手段高超,他说是驯马祖宗,似乎没有骗人。”
※※※
这马夫不是别人,正是杨正,贵公子便是苏信。他二人商量好对策,由杨正给苏信安排下大富翁身份,前来参加拍卖,拍卖期间,苏信负责抬价起哄,好让杨正寄存在拍卖行那枚妖核拍出高价。
苏信少年心性,此番乔装打扮,兴致勃勃,他遵照杨正吩咐,假扮京城大富翁,举手投足,俨然富家公子派头。
杨正与胭脂亲热一阵,转身向苏弄晴走去。他与苏弄晴其实相识,小时候还在一起读过书,只是后来长空云不思进取,成天混迹烟花,俩人便渐渐疏远了。
在杨正的记忆中,苏弄晴是一位非常要强的女子,以前读书时,每次考试,无论经史子集,还是骑马射箭,她样样都要争第一。现在年纪大了,不知这脾气改了没有?
受长空云影响,他对这位儿时伙伴,多少有些好感,似乎在长空云记忆中,这苏弄晴还是他暗恋对象。
想到这里,杨正越发对少女产生兴趣,他揉了揉鼻,走过去搭讪“嗨,马儿不错,在哪买的?”
苏弄晴瞧了他一眼,没有回答。
杨正并不放弃,自我安慰“还好,她至少瞧了我一眼。”
继续搭讪“让我猜一猜,是不是白云马场?”
他一猜就准,苏弄晴有些好奇:“你怎么知道?”
杨正道:“第一,白云马场的马儿血统纯正,我刚才观察胭脂,见他毛色纯洁,没一丝杂色,显然有着高贵血统;第二,白云马场的马儿日行千里,天下闻名,而据我观察,胭脂身高腿长,骨骼匀称,显然极擅奔跑;第三,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白云马场的马儿其实都有出场标记,而且是用一种神奇的药水涂刻,刚才我在胭脂后腿内侧发现了编号117字样,用手遮住会发红光,正是白云马场一贯手笔,所以我敢肯定,胭脂一定是出自白云马场。”
苏弄晴点了点头,淡淡道:“瞧不出来,你倒挺细心。”
杨正笑道:“过奖。呃,据我观察,胭脂正当壮年,不知苏小姐有没有想过她终身大事?”
苏弄晴不解:“什么终身大事?还有,你怎么知道我姓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