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出来,丁尘又得到了两支步枪和一支手枪。手枪应该是那个老男人本来就有的,两支步枪则是电厂的备品。丁尘后来在卧室床下的地板下面找到了另一支损坏的步枪,据说就是它干掉了老男人的一根食指。
他推测老人把后两支步枪藏在了床下,然后李燕来了,老男人当然也就没有机会拿回这两支枪。
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老男人才没有主动攻击丁尘等人,毕竟手枪这东西的攻击距离有限,离得远了很难保证效果。
这个推测还有一个证据,那就是丁尘从老男人手里缴获的步枪其实并不在使用状态,里面充满了枪油,难怪老男人那么痛快地交出了步枪,如果丁尘想用它来杀人的话,死的是谁还不一定。
当时老男人在卧室里也不是打扫卫生,而是急着把步枪从地板下找出来。
从这个细节上可以看出来,每一个拾荒者都不简单,要不是遇到了更加逆天的丁尘,也许老男人就成功翻盘了。
丁尘忙碌之余,把在地板下找到的子弹都交给了郑宇和罗格,让两个人顺便练习一下枪法。郑宇当然举双手双脚赞成,他虽然会用枪,但是真正打枪的机会可不多,毕竟当初谁也不知道叶黛会不会继续复装子弹,而且枪支也是有使用寿命的,这玩意补充不易,商队出售的价格贵得要死,所以还是能省则省。
罗格本来还担心会浪费子弹,在听郑宇说叶黛可以复装子弹后,也就乐颠颠地眼着郑宇玩枪去了。
而对于丁尘来说,与其留着这些子弹当藏品,到了临战的时候千发不中,浪费时间,还不如提前都打出去,提高一下两个人的射击水平。如果能够只用这些子弹就训练出两个熟练射手的话,很明显他是赚了。要知道从前在部队上,一个士兵入伍第一年打掉的子弹都要论箱算,现在这些子弹还不够给两个新兵打一轮靶的。
等到郑宇和罗格把附近山头的野生动物们骚扰得开始主动大规模迁移的时候,丁尘终于结束了自己的工作,招呼两个人准备回家。
临行前的早上,丁尘一个人回到老男人的坟前向他告别。罗格很好奇地凑过去,问道:“他忘恩负义地要杀你,为什么你还要这样对他?”
“你是说给他收尸?”丁尘说道:“首先,我对他没有恩,实际上是我闯进了他的地盘。所以他当然要杀我,既然我不想被他杀,那么就只能杀了他。这是很简单的逻辑,无所谓对错恩仇。”
“还有第二吗?”罗格看着地上的新坟问道:“你刚才说了‘首先’。”
“第二就是,我觉得不出意外的话,我也会和他一样,所以希望也能有个人给我收尸。”
说完这句,他就结束了告别仪式,准备回家。罗格跟在他的身后,突然问道:“那个老人怎么样了?就是给自己挖了个坟的那个,被你杀了?”
“不。”丁尘很平静地说道:“他已经那么老了,早就不怕死了。”
“所以你放过了他?”罗格觉得很意外。
“是啊。”丁尘说道:“我只是毁了那个坑。不过在我看来,他已经不可能再有力气重新给自己挖一个埋骨之所了。”
“所以那就是你的报复?”
“你可以这么认为。”
“真残忍。”
丁尘沉默了下来,就在罗格后悔自己的多嘴时,丁尘说道:“如果他没想把那个坑让给我,我肯定会给他收尸。但是既然他那么好心,我费一点心也是应该的。”
丁尘淡淡说道:“你来开始,我来结束。这是我们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