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你就开一下门吧,我是真的很爱你,为了你我可以付出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我发现自己昨天很喜欢你,今天也很喜欢你,而且有预感明天也会喜欢你,并且会喜欢你一辈子。
你知道你和星星有什么区别吗?星星在天上,你在我心里,说星星很亮的人,一定没见过你的眼睛。
跟我在一起,你会非常的幸福,我会把你捧在手心,宠成一个无法无天的小女孩。”
王重阳手里面拿着一颗四克拉的钻戒,站在办公室外,拿着扩音小喇叭,说着土味情话。
只不过,这土味情话,实在是太油腻了,叶秋一身的鸡皮疙瘩,差点没把早餐给吐出来。
也不知这个家伙究竟哪里来的底气,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市场部经理罢了,竟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企图追求凌倾城。
更可气的是,他刚刚的称呼并不是“凌总裁”,而是非常亲昵的称呼了一句“倾城”,真的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在地狱修罗的认知里,他的女人,无论是谁,别说是染指,就连惦记都不行,就是如此的霸道。
“让一让,我倒要看看,是哪个不知死活的东西在这里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
叶秋拨开了束手无策的保安,径直走到王重阳的身边,暗黑的眸子上下打量了一眼这小子。
光论容貌的话,这王重阳确实长的还马马虎虎,不说有多帅的,起码有点男人的魅力。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头发有些茂密过头了,怎么看都觉得有些不对劲,非常不自然。
多智近妖的叶秋,只不过是眼眸转了转,便看出了大概,嘴角立刻露出一抹邪魅的微笑。
“王总是吧?你究竟哪里来的底气,敢在我的眼皮子底下追求凌倾城,活着难道不好吗?”
叶秋对这个王重阳并不是很熟悉,只是略有耳闻,今日算是第一次正式的打交道。
他并没有给王重阳任何的面子,对方都快要骑到他的脑袋上作威作福了,他要再忍的话,太说不过去了。
而此时的凌倾城,在听到叶秋熟悉的声音之后,立刻就打开办公室的大门,俏生生的握住男友的手掌,站在他的身后。
倒不是说凌倾城真的忌惮王重阳,而是不想在公司里面闹事,以她的身手,可以分分钟让那家伙断子绝孙。
可是,那样做了并不会让王重阳知难而退,反而可能变本加厉,说不定还要打官司。
凌倾城自然不想这点小事闹到法庭上去,所以将希望全部寄托在叶秋的身上,让他来摆平一切。
“你是传说中的叶总经理?倾城的男朋友?”
后知后觉的王重阳认出了叶秋,他毕竟是市场部的经理,多多少少听过一些风言风语。
只是平时叶秋神龙见首不见尾,他并未有幸和总经理谋面,今日总算是狭路相逢。
“你既然知道我是倾城的男朋友,那还没脸没皮的往上凑?搞个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说几句土味情话,就能追到心上人?
我劝你小子还是省省吧,之前也曾有好些个狂蜂乱蝶追求倾城,现在他们坟头草都好几米高了。
如果你还想留在锦绣集团,或者更加准确一点的来说,如果你还想活在这个世界上,就给我老实一些。
不要挑战我的耐心和底线,我一旦生起气来,遭殃的可不仅仅是你,你的全家都得跟着一起陪葬!”
叶秋并没有危言耸听,回国的这一年,他的脾气收敛了很多,每次都给敌人留一线生机。
这要是之前的地狱修罗的话,哪还有那么多的废话,一言不合就动手,王重阳早就已经嗝屁。
“你不能这么霸道,倾城只是你的女朋友,还没有嫁给你,我要和你公平竞争!”
王重阳自然不可能就此放弃,既然已经迈出了那一步,肯定得一条道走到黑。
“就凭你,也想和我竞争?靠你的秃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