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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页(第1页)

便林钦,也绝不会信一个无来路的女子,冒冒然说的一句话。毕竟朱佑镇巡西这件事情,是秘而不宣,属于朝廷绝密的大事。锦棠不想林钦有失,战事横生,百姓流离失所,就只有把信藏在酒坛子里,递到林钦的手上,希望林钦能在揭开酒坛子时,看到她贴在坛盖内侧的信,好起警觉。当然,这样她也能全身而退,不致于叫人当作间谍,或者探子而被抓起来,或者打死。后面的舞女们已经开始不奈烦的嚷嚷了,于是门房道:“快进快进,让人领着你,切记不可于府衙中乱穿成行,送完了就立即出来,否则的话,万一遇到侍卫盘查,将你当作刺客,一枪捅了都是正常的。”锦棠笑着应了一声,抬步就准备往里面走。“知道本官每午必饮酒,佐餐一盏,还只吃秦州来的锦堂香?”声后忽而一人,语声沉沉,透着十足的威严:“小童,转过身来,叫本官瞧瞧你是谁。”随着这一声,门房老爷子立刻就从门房里走了出来,门内的侍卫们也于一瞬间齐齐亮出武器,将锦棠团团围住。就连身后的一众一个个扭姿摆尾,跳笑个不停的舞女们,也于一瞬间变成了木头人,僵愣愣的立着。锦棠抱着坛子酒转过身来,便见高高的台阶下,一团银色骑兵服的侍卫们扇形而散,另有一人,银白面的骑兵服,外罩本黑披风,两肩还是淡淡的黄尘,鬓边亦是淡淡的风尘,眉眼俱叫风沙雕刻过一般的楞角分明,负手扬鞭,大剌剌劈两两条靴腿高扎的长腿,就在台阶下站着。比为她丈夫时,如今的林钦整整小了十三岁,正值风华正茂之年,锐气也更足,叫锦棠格外的陌生。真叫锦棠见了他,锦棠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她怀着两辈子的记忆,还有与他深深的歉疚,但他一无所知,在林钦眼里,她只是个陌生人。上辈子林钦最后一回出征,其实本不该他去的。他是被锦棠给气走的,一怒之下出征,结果准备不足,援兵不力,腹背受敌,强撑到家,就死了。要说俩人生闷气的起由,其实还是因为陈淮安。二嫁的女人,先夫和新夫,总是很难平衡的。当时,恰是陈淮安被发解到幽州之后,朝臣们上旨弹劾,一道道奏折要参他死最严峻的时候。虽说和离了,陈淮安高高在上的时候,锦棠恨他恨的咬牙切齿。可真正到他被发派到幽州,亲爹亲爹不管,妻子妻子依旧逍遥,唯独她,因为十年的相伴,至少有亲情,至少还在由心怜悯,概因她知道,陈淮安甫一出秦州的时候,也是抱着救世的理想的,而在初入官场的时候,他真的还曾怀着一颗赤子之心,他虽坏,但并没有朝臣们说的哪么坏,许多恶事,也非他一人做的。尤其他的生父陈澈,自己还是首辅,却把罪过全推给儿子,让亲儿子替自己背锅。锦棠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陈淮安走向死亡,虽说也恨的要死,可是恨其不争,怜其不幸,于是,悄悄儿替他在渭河县买了块墓地,以及棺木等物,又打发了当时身边一个小厮,命他到幽州去等着,帮陈淮安收尸。结果大约是她给的银子太多,又没有说的太清楚,小厮居然买了一块双穴墓地,然后,也不知是谁,将此事传到了林钦耳朵里。林钦当时什么也没说,只命人将那小厮给打死了。要只是开死也就罢了,他把那小厮的家人,连根拨起,凭空之间全部弄了个消失不见,锦棠想给人家点儿安抚银子都找不到人。为着这个,锦棠气的再也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而后,他便出征了。走的时候,银甲黑披,鬓如刀裁,眉如墨画,高高跃然于马上,也并不说什么,便锦棠依旧是恼着脸儿的神色,依旧叮嘱她要吃好,休息好,养好身体,等他回来。谁知才不过二十天,短短的二十天,他银甲染血,鬓成白霜,叫属下送回来时已然奄奄一息。当时,他说:“锦棠,我不该强求你的。我想过了,只要我活着的时候,你肯陪着我就很好。而我年长你哪么多,至我死后,你还要活很久很久,一个人在这世上,很难过的欢愉,是我太自私了,只想着自己。”锦棠都未来得及解释,自己根本没想过要买双墓穴,哪不过是个误会而已,林钦就死了。身后的侍卫们越抵越近,几柄银枪甚至已经贴在锦棠的衣服上了,稍有不慎,就得刺穿了她这点薄薄的小身板儿。她依旧未语,抱着坛子酒,抿了抿唇,光光的额头,瘦巴巴的小瓜子脸儿,似乎像是谁家的小小书僮,又像是个大姑娘。站在高高的台阶上,叫身后一众持枪怒目的莽身大汉们围着,两只水兮兮的眸子,就哪么紧紧的,盯在林钦身上。暮鼓晨钟林钦恍惚瞧着这孩子面熟,但毕竟在秦州一面,锦棠是个穿着白色孝衫的妇人,与今日相差太大,所以,他一时未能认得出来。“小的奉康先生之命,自秦州而来,给指挥使大人送一坛子酒而已。”说着,尽量缓慢的,锦棠下了高高的台阶,朝着林钦走了过去。林钦听到康维桢,才蓦然想起这小娘子来,随即扬手,锦棠身后戒备着的骑兵们立刻收了兵器,齐齐收队,靠拢。由此,锦棠要随时被兵器贯穿的危险才算解除了。“坐下的玉女来了,何仙姑今儿为何没来?”林钦语中带着几分戏谑,接过了锦棠手中的酒。锦棠一听这话,便知是叫他给认出来了。她也不接这话,只道:“小女只管送酒,没别的事,就不进去了。”林钦接过坛子,瞧着坛口一圈蜡封,然后启盖处还用火漆烫着篆书的锦堂二字,先就赞道:“此计很好,少了揭坛之前有人往其中搀物的机会,酒质有了保证。小娘子这酒坛,怕是一家独创。”锦棠只得应道:“经验而已。”万花楼买来的教训,叫她从此用蜡封住了自家酒坛的口子,从此,便少了叫人故意抹黑一重。林钦已经在上台阶了,而后面的骑兵侍卫们簇拥着,锦棠走不得,只得跟上去。林钦是武将,行路带着风,又走的快,走了几步,发现自己甩掉了那位小娘子,于是不得不止步,闭上眼睛,静等着。片刻,锦棠总算在重重侍卫们的威逼之下,追了上来。但她不再往前走,坚决不肯,就在庭院中央站着。“小娘子到此,丈夫可有跟随?”“家夫亦在。”锦棠简短的说道。凉州本就是个宽阔的地方,所有一切建筑,都以大气为主,院子要阔,柱子要粗,便苑中的花,也开的格外艳丽。两溜厢房下的游廊上,俱是来来往往的人,似乎今日有很紧急的事情得办,每个人脚下都是悄无声息,一溜烟儿的小跑。林钦先是解了披风,丢给身边的侍卫,再解开骑兵服上的铜扣,将件银甲卸了下来,丢给侍卫,舒松出身体来,下面罩着玄色的中单衣,瞧得出背上泛着汗迹,显然方才,他定然是在一路疾驰中。另罩上一件玄面交衽单袍,再转过身来,这高大,清瘦的盛年将军,倒有几分道士的风骨。他似乎习惯于如此,锦棠上辈子也不是没见过他换衣裳,到底有些眼热,别过身,道:“大人,小女真该告辞了。”林钦上一回从秦州走的匆急,走的时时候,记得这女子是在净土寺,叫一个泼妇和一个无赖围攻,而她的丈夫,一个破衣烂褛,体格高壮浓眉大眼的无赖,也不知是否会信她的清白。在她小的时候,林钦还是个二十五六的年青人,与她开过一回土地公的玩笑,知道这女子脑子有些执拗,但性情直爽,是个难得的好姑娘。吃她家的酒,也有些年头了,向来都是康维桢赠予他,或者自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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