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氏怕沈福喜抓挠水痘留下伤疤,一刻都不肯错眼珠地盯着她。
下地?不许!出门?不许!吃肉?不许!
这也不许那也不许,这样的日子,沈福喜真想去死一死。
直到几天后,水痘都渐渐干涸结痂,许大夫来看过,说已经没什么大碍,只要不抓挠,再过几日便可以痂脱而愈,不会留下疤痕。
赵氏对女儿再三叮嘱,又怕她梦中无意识地抓挠,还特意找了件比较大的中衣给她穿,睡觉的时候就把袖口用细绳扎住。
沈福喜被困了四五日,别说是出门了,连个窗户缝儿都不许开,简直要闷死人了。这日好说歹说,总算求到赵氏点头,允她可以去书房找沈昱靖,但还是要求在外面必须戴着帷帽,免得外面的有脏东西吹到脸上。
只要能出屋,别说是帷帽了,就算让她带个头盔她也是千肯万肯的。
当然,如果她能预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她一定不会出门,即便出门也会找个头盔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
沈福喜戴好帷帽,带着阿许往沈昱靖的书房去,刚到廊下,她便把帷帽甩给了阿许,自己撒欢儿地朝里面跑:“阿——哥?”
我勒个去,谁能告诉我,那个站在我阿哥身边一脸惊愕看着我的人是谁?
沈福喜呆滞地站在书房门口,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脑子里回荡着一句话:一脸痘疤的样子被外人看到了——看到了——
沈昱靖却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对,在他眼里觉得,妹妹不管什么样子都是最好看的。
“福喜,这是陆家大郎陆云景,你们以前见过的,不过那会儿你太小,估计也是忘记了。”
我当然记得,我还吃过他的嫩豆腐!
沈福喜一言未发,忽然转身,抓起帷帽扣在脑袋上,风一般地从阿许身边掠过,瞬间就跑得不见踪影。
陆云景也是瞠目结舌,记忆中,好像是个白白胖胖的包子,几年未见怎么变成芝麻烧饼了?
“这是?”他缓缓转过脖子,看向沈昱靖。
“福喜在家撒欢儿惯了,你别介意。”沈昱靖问,“你这次入京,是来办事还是常住?怎么也不提前来个信儿,若不是我今日看见你,你打算什么时候来我家啊?”
“家父叫我入京继续学业,是要住下来一段时日的。之前祖父过世已经给伯父和你们添了许多麻烦,不好再次打扰,不过等安置妥当,肯定是要前来拜见伯父的,父亲还让我带了书信。”
陆云景说罢,停顿片刻,还是忍不住地问:“福喜是……?”他没好意思直接说,而是用手指在脸颊上比划示意了一下。
沈昱靖这才想起,福喜脸上的痘疤这会儿还没褪干净,难怪刚才那么个反应。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断断续续地说:“她、她前几日出水痘,这会儿脸上还、还没好呢!哈哈哈,笑死我了!”
“阿哥,我再也不喜欢你了!”书房的后窗户传来沈福喜气急败坏的大喊。
“完了。”沈昱靖一拍脑门,“这下麻烦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