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重却当没看见一样,继续专心的消灭他面前的食物,吃的还特别开心。
“那没事了。”林倾城冷冰冰的说了一句,将筷子放下,起身就要朝着楼上的房间走去。
“这就生气了?”秦重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的那叫一个开心啊。偶尔调戏一下这个丫头,感觉也挺有趣的:“刚才是跟你开玩笑呢,你周末要约我出去吗?我有空,陪你出去,随时都用空。”
林倾城在听到这话后,脸色明显好转了不少,但语气却依然冰冷的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继续朝着楼上走去。只不过,在到楼梯口的时候,她却突然停住了脚步,用蚊子般的声音说了一句:“周末陪我出去一趟。”
要不是秦重的耳朵好使,恐怕都听不到着句话。
事实证明,耳朵好还是很重要的。
第二天早上,秦重来到诊室,梅芳就迫不及待的跑了过来,笑嘻嘻的跟他打着招呼:“秦医生早啊,我听说昨天晚上你和林医生一起走的,艳福不浅啊。”
“八卦。”秦重笑呵呵的笑骂了句,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药瓶,里面装着深红色如同血液般的液体,递给梅芳,道:“喏,给你,昨天答应你的治贫血的药。”
“真的吗?”梅芳喜滋滋的将小药瓶接了过去,打开盖子就准备喝。
“等等,你就准备这么喝啊?”秦重连忙拦住了她。
梅芳疑惑地看向秦重,药水不对嘴喝,难道是注射用的。她那双清丽可人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秦重,问道:“不这么喝,难道要用针管注射么?我最讨厌打针了。”
秦重顿时无语,仔细的解释道:“这瓶药是精华版,需要按照一比二十的比率兑水,才能正常饮用。这可是大补的药,要是像你这么喝,还不得变血稠啊。”
“有这么厉害?”梅芳不敢相信的看向了手中的小药瓶,如果秦重说的是真的,那这瓶药可就值钱了。小心翼翼的将药瓶收入怀中,宝贝似的放好,这才兴奋的对秦重说:“秦医生,你既然会做这么神奇的药,为什么不直接自己卖药呢?如果这种药能够量产的话,肯定能赚大钱。”
“我要钱也没什么用。”秦重懒洋洋的说道,他的银行卡里钱都变成数字了,是真的不在乎钱的问题。
但梅芳小姑娘却依然契而不舍的说:“秦医生你就当是造福百姓啊,我只是众多贫血的病人的一个代表。你治好了我,可还有很多病人没法治疗呢,你要是把这种药做出来,不是天底下千千万万的百姓都能够得到治疗了吗?这样的好东西,绝对值得推广啊。”
秦重却翻了个白眼,心道:你以为这东西好做吗?就你这一小瓶,就足足花了我半年的时间从全国各地收集材料,最后也才做出了几小瓶而已,那绝对是用一瓶少一瓶。这东西的成本,也比病本身的价值要高,如果不是关键时刻,秦重都不会把这东西拿出来。
至于为什么给梅芳嘛,只要是人,都有那么点欣赏美好事物的心理。
梅芳不但是个漂亮的小姑娘,而且为人活泼开朗。这样的女孩,值得拥有更好的人生,不应该因为贫血而病倒。
这些话,秦重并没有对梅芳说,这小丫头倒也是个健忘的丫头。被秦重随便说的一个话题引开后,就立刻兴致勃勃的聊起了其他的事情,全然忘了刚才两人还在说的那个话题。
接下来的两天工作依然很清闲,不过秦重也见到了急诊室的另外一位医生。这人的年龄其实跟秦重差不了多少,据说是从国外回来的留学生,后来又跟着方勇学习了一年多,现在在急诊室担任医生。
其实以他的资历,根本不足以出任急诊室的医生,但他的身份是方勇的侄子,医院自然要多给他一点照顾。
虽然急诊室来的都是比较急、比较重大的病人,但平时绝对是最清闲的科室。
此时,这个叫方亮的小子就在秦重的诊室里。倒不是他跟这小子有多熟,而是因为秦重的诊室里有一个漂亮的小护士,梅芳。
只见方亮又在那里没完没了的缠着梅芳了:“芳芳,这周你有没有时间啊,我请你吃饭啊。我知道一家法式餐厅,味道特别棒,你一定要尝尝。”
可惜,这小子是屡战屡败。
“你的意思是,我是吃货喽?”梅芳绝对是个精灵般的女孩子,皱着她可爱的小鼻子一脸不满的瞪着她清丽的眼睛看向方亮,微怒道:“方医生,先不说现在是上班时间,你不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还在别人的办公室里闲扯。就说我吧,我这个人,最讨厌别人说我是吃货了。”
方亮连连摆手:“没,没,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哪有说你是吃货,我的意思是…”
他还没说完,就被梅芳给制止了:“我不想知道你真正想说什么,我现在想说的是,请出去,不要打扰我们正常工作了。”
梅芳干脆的说完,直接把方亮从秦重的诊室给赶了出去,这才松了口气,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小声地抱怨道:“真的是,每天都来,烦死人了。要不是我找护士长深情调离他的诊室,恐怕这个讨厌的家伙还不知道会找什么样的理由来烦我呢。”
被推出门口并没有走远的方亮正好听到了梅芳的话,脸色顿时变得不太好看了,他之前还怀疑那个护士长怎么会突然把梅芳调走呢。想到那个叫做秦重的男人,方亮的心里顿时萌生了怒意,恨恨地甩袖离去,动作倒是和那个方勇有着七八分的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