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声重新响起,但没人继续抬价了。
“四十六!”喊价的是个锦衣华袍,英俊挺拔的年轻男人,貌相和罗德比虽稍差一些,但显得更成熟老道……是简隆伯爵的儿子布鲁齐。认识的人都知道,那幅好皮囊底下是个狂蜂浪蝶的心,经常有他调戏勾引甚至强占民女的传闻出来。有一次他喝醉了胆大包天到当街骚扰洛伊,结果没等护花使者跳出来就被看上去娇滴滴的“帝都之花”打破了鼻子。不仅在大街上躺了半天,事后还要他老爹紧张兮兮地跑到佛斯特公爵府登门道歉,面子里子全丢了个遍。
不过这次事件倒让他有一点变得和其他人不一样了,被洛伊打破鼻子的布鲁齐不再迷恋这艳丽的公爵小姐——至少表面上,当街见到也不再一副花痴模样。罗德猜他只是想用这种不同来吸引姐姐的注意:“人人都喜欢你,我偏不在乎你,你得对我另眼相看吧”——小说中很常见的狗血情节,但洛伊明显不吃这套。
“五十。”罗德其实并不清楚自己有多少钱,他的零花钱在贵族子弟中不算多,但由于出来浪的机会极少,应该是存了点的。
“五十一。”
“他和你抬杠呢,和他说再多不要了,看他还敢不敢继续加。”少女在旁边看弟弟胡乱糟蹋钱,忍不住开口提醒了他。
“五十五!”
世界上的东西对罗德而言大抵可以分为两类:用银币买的、用金币买的,不足一个银币的货物归于前一类中。理论上还有第三类:他买不起的。“他买不起”的东西一定存在,但“他想要却买不起”的东西,却从没碰上过,这导致他对价格根本没什么概念。
“五十六。”
“六十,再多你抱回家。”姐弟俩面上不太对付老是吵来吵去,但关系并不恶劣。虽然烦她管着管那,但罗德承认洛伊脑子比自己好使……听她的话肯定没错,这是事实,没什么好丢人的。
“……”果然,听到少年补充的话后,对面的简隆立刻沉默下去。六十米尔德他拿得出,但这钱够他上遍全城所有大小狐人了,买回去还要麻烦着养。
“那么,就六十给佛斯特公子了。”摊主笑得胡子都翘了起来,稍大一点的狐人都值这个价,但这只小狐人是瞎跑撞上他们被逮的,这天上掉下来的横财反而成了他所有商品里最贵重的,一下就给他凭空带来几十金币的收入,只这一单就足以让他收回这趟一路赶来温维的过路费、雇佣护卫、车马住店等一切开销了。他满脸是笑地把变回狐狸的小兽人塞回笼子,隔着钢条拍了拍:“你这小东西,这回可是撞上大运了,佛斯特少爷英俊帅气脾气又好,此刻不知有多少贵族小姐恨不得替你钻进笼子进他家呢。”
小狐狸不为所动,微微抬头瞧了眼对方,摆了摆尾巴又沮丧地趴在了笼子里。即使审美观略有差异,她也不得不承认眼前的少年确实挺好看,可惜这并不能改变她成了人类奴隶的命运。
“公子,要烙个奴隶印记吗?”奴隶贩子的帮手凑过来殷勤地问。
“什么印记?”
问话者朝旁边一个火盆努努嘴:“是烙字还是图案,都行。”
“呃,不用了。”罗德赶紧摆手拒绝了对方的提议,不管是狐狸形态还是人形态,他可都不想在小狐人身上留这么个印记:“等我一下,我回家拿钱。”
“好说,不过只等半小时,公子快去快回。”摊主捏着胡子连连点头,这种大贵族家的子弟不可能会为赖这几十金币一去不回,他完全不担心。
“帮我看一下,我回去拿钱。”罗德笑嘻嘻地和身边的少女说。
“哼,现在求我了,叫我什么?”
“老姐,好姐姐,帮我在这看一下狐狸!”
少女眯了下眼睛,被这理所当然的一句称呼弄得舒坦至极:“这还差不多,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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