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现出极高的灵智,是一个可以交谈的人选。
按理九色鹿应该多和他亲近才对。
另外,他为自己塑造了一头崇拜九色鹿的小鹿的人设,时常用崇敬的目光毫不隐藏的看向九色鹿。
人对于喜欢自己或崇拜自己的人,一般会多有照顾,态度通常好于对其他人。
因为人喜欢被别人重视,而且本能的不想失去这种感觉。
所以面对喜欢自己或崇拜自己的人,人不想失去他们的喜欢和崇拜,会潜意识的给予不一样的待遇用以拉拢,这是一种奇妙复杂的心理。
但九色鹿别说对他特殊对待、多有照顾,似乎都没怎么关注他。
“到底是怎么回事?”
陆岐心中疑惑不已。
“从九色鹿相信溺水之人,后遭到溺水之人出卖来看。
说他有不弱于人的灵智自然不假,但假如说他通晓人性,见过各色各样的人,一眼就能轻易能洞察他人心底的心思,那就瞎是胡说了。”
“心智这种东西,需要世事历练才能成长。
九色鹿自小生于丛林,见过的人少之又少,几乎没怎么和人打交道,按理心智当如纯真稚子,我的所做不该一点作用都不起才对!”
沙沙沙!
陆岐正执着于思考这件事时,他耳中忽然听闻一阵轻微的响动,立时机警转头看去。
树荫下,一只皮毛斑斓的豹子潜藏在灌丛中,透过枝叶的缝隙,用冷血凶残的目光缓缓打量着鹿群,似在寻找下手的猎物。
鹿群中有了些许骚动,有鹿不安的跑动,发出示警的呦呦鸣叫。
不止陆岐一只鹿发现了潜藏的豹子。
瞬息之间,整个鹿群都骚动起来,有按捺不住逃走的架势。
豹子也察觉到自己的暴露,冷血目光飞速锁定猎物,后肢蹬地,身形似闪电,猛地杀出。
随着天敌出现,整个鹿群都慌乱恐惧的混乱跑动起来。
一阵烟尘飞扬,鹿群多半的鹿都顺着河岸,往下游跑去。
豹子发出低沉的咆哮,身形似电,直冲早已锁定的猎物而去!
陆岐顺着豹子奔袭的方向看去,瞧见几只小鹿。
登时明了这只豹子的打算。
这个鹿群规模远超一般鹿群,这么多的鹿,想必即使它身为一头豹子,也有些发憷。
选择一头小鹿作为猎物,再合适不过。
虽然肉少了些,但十分轻易就能得手,而且得手后可以迅速轻易把猎物拖走,远离鹿群。
换做大鹿,能不能得手不一定。
即使得了手一时半会拖不走,万一鹿群短时间的慌乱后冷静下来反击,它只能抛弃得手猎物逃走,非常容易竹篮打水一场空。
似乎不论什么事情,都是小鹿遭殃,但弱肉强食是自然法则,弱小就容易被盯上,这是正常之事。
豹子的突袭十分快,转瞬间跨越十几步距离,身体猛然跃起,张开血盆大口,扑向几只小鹿。
几只小鹿危在旦夕。
千钧一发之际,一头母鹿叫声尖锐饱含焦急,从侧处突然杀出,低着头向半空中的豹子狠狠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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