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马是比母马要个子力气略大,但实际上因为脾性暴烈容易闯祸不太适合作为坐骑,一般都是挑最好的作种马,其它的全阉割掉。”迪特想起公爵夫人说让他教少年点东西,干脆给他科普起来,毕竟多懂点东西不会有坏处:“这就导致,最好的公马不会被拿出来骑,而母马则不然。”
“原来是这样。”罗德虚心地接受,乖乖牵住了手中的母马。
“小子,放心吧,要是人类也被什么东西圈养了,你肯定是被挑出来当种人,不会被阉掉的。”旁边一个穿得流里流气的剑士笑嘻嘻地说。
罗德不知对方这是在夸自己还是讽刺,只好假装无所谓地耸耸肩。好在迪特瞪了那人一眼后继续和他说话:“最好的公马当然也有人拿出来骑……但要知道,脾性暴烈可不一定就代表英勇可靠,多少人平时横行霸道天不怕地不怕,碰到狠角色还不是立马怂得跟兔子一样?马也一样,再强健高大火气旺盛的公马,见到一条龙也会屁滚尿流地掀下主人就跑,而一匹与主人心意相通且驯服听话的母马,却可能带着骑者创造奇迹。”
“真的吗。”少年被迪特一通忽悠说服,抬手摸了摸那匹小母马。小母马自出生开始就受基础训练,能对人的动作作出简单反应,于是顺从地低头用面门蹭了蹭他的手,立马得了少年欢心。“那就她了。”
“你是第一任主人,可以给它起个名字。”
看着垂着头一副乖顺模样的红色母马,罗德很快开始联想到红色的东西:“嗯,就叫她玫瑰吧。”
“玫瑰……”迪特沉吟片刻,直觉这名字有点娘,好在给一匹母马用也不算离谱:“好,那骑上你的玫瑰,我们走吧。”
边上一名冷着脸的男人阴沉沉地来了句:“给马起名字实在是毫无意义,因为人的一生会骑太多马儿了,我从不做这些无聊的事情。”
“如果给马起名字是毫无意义的事情,那在别人给马起名字的时候说这些扫兴话就更没意义了。”流里流气的剑士不同意同伴所说,出言反对。“好了,出发吧,边走边聊。”
“嗯,都上马。”商队头领朝随行的格罗姆点点头,两人在公爵府中共事多年彼此已无需介绍,同样分他一匹马后,众人开拔,沿路向城外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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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过身份,一行人从帝都北墙出城,走出高大的城门,初秋上午的阳光再无建筑阻挡斜斜地照射在众人身侧,晒得他们身上一片暖洋洋。初秋时节,植被尚未泛黄,微风不时拂脸而过。罗德穿着一身单薄的服饰,背负着轻便的行囊,骑着他的小玫瑰慢悠悠地踱步在队伍中间,熟悉着彼此。
“不是商队吗,怎么不见商品?”罗德左看右看,忍不住发问。
“商品在码头上等我们那,到路口往左,便是了。”迪特介绍道:“身边这些都是我雇的商队护卫,个个都有大剑士以上的水准,商队所去之处民风环境时有意外变化,安全第一啊。咦,这是什么?”
原来小狐人又从背包里探出头来向四周张望,让见到这一幕的男人吃了一惊:“你怎么还把这小家伙带上了?”
“怎么了?”
“唉……没什么,你自己看好她。”
罗德刚想问迪特为何要叹气,身后就传来一阵轻快的马蹄声,伴随着一声清脆的大喊:“小罗,站住!”
一行人才踏上路便被迫停了下来,一道火红的影子从身后骑马追来,一直跑到队伍边上才停下,马上之人翻身下马,叉腰站在路边:“跑这么快,就这么着急去找个美丽又温柔的老婆?”
“芙丽丝!”罗德有些意外地叫出声,女孩穿着一身红色骑马装,配上在阳光底下闪烁着酒红色的一头秀发,艳丽得有些耀眼。他赶紧从马上下来,迎向好友:“怎么了?”
迪特坐在马上,内心骂了个娘:前不久罗德花六十个新金币买下一只小狐人的事情虽不算尽人皆知,但对于消息灵通之人来说实在不算秘密。自己这“外甥”带着一只雪白的狐狸上路已是招摇撞市,现在倒好,连首相的小女儿都亲自来送行,简直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什么保密啊伪造身份啊,还没上路就全泡汤了。
还好此时没到码头,自己身边全是可靠之人,罗德的出行想来也没什么别有用心之人关注。
(要是这小丫头说要和他们一起走,决不答应。)商队负责人兼军事情报部的分队长片刻间便已作出决定,带着一个小祖宗上路已是负担,好歹人家父母是知情的,要是带一对,其中一个说不定还是偷跑出来的,他可担不起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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