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序章林夕的欣喜
金牛带过来的六个人除了林峰外,其他都是学生,林夕的目光从这些学生脸上扫过,依稀觉得少了几个面孔。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不见的人去哪里了,虽然喜欢荣萱这般的女子,但喜欢仅仅是喜欢,谈不上其他情感。
而且,林夕的年纪已经过了做青春梦的时机——虽然前一个世界十六七岁时,他对这方面依旧懵懵懂懂,直到死时也没经历过,但失去的时光早已过去,走过了这段路,虽不能增加他的阅历,却让他看清楚了很多事。
林峰等人确实累了,甚至没吃金牛递给他们的食物就躺下睡着。
林夕四人走到外面,金牛向林夕说了他赶到那里后发生的事。
整件事就是追杀和奔逃,唯一不同的是若非金牛吴衔两人杀入,林峰一行已经被围在毛龙山上。如果真的被人团团围住,他们这些人便是被困住的羔羊,猎人想什么时候杀就能什么时候杀。
“是腥风寨的人?”林夕问道,他觉得事情肯定不会这么简单,土匪联军被击败,另一股投靠鬼子的土匪肯定会趁胜追击,即便没有日军吩咐,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会对这边的土匪穷追猛打。
“不清楚。只有等他们醒了才能知道。怎么?想帮他们报仇。”金牛问。
林夕摇头,抬头闭起眼睛,如是梦中一样呢喃:“什么报不报仇。我只是觉得,单单杀鬼子是不够的,这些人,这些投靠鬼子的人,也该死——将来我们把鬼子赶出去,他们会得到惩罚吗?政府会为无辜的冤魂主持公道吗?”
“这得看他们了。经营的好,也许能得到重用。”说到这些事,金牛脸上也出现不甘,真正抗战的人血染战场,帮鬼子作威作福的人却可以在胜利后给自己留条退路,世道为什么这样!
“果然!”林夕睁开眼睛,“我总是想,自己马上就要离开了,在离开前多杀些鬼子,给横安的老百姓多做点事。”他突然发出“喝呵”的笑,“——天真的都让我自己感到恶心。”
金牛听了他的话,不赞同,“不。我不觉得你是在说大话,你也不应该这么说自己,你做的是实事,比空口大话醉生梦死的人实在,如果我们都把这种实在话看成可笑的言辞,以后谁会再说,又有多少人会去做。”
被一个认为华夏可能无法战胜东瀛岛国的人如此训斥,林夕觉得世界很奇怪,他看的到华夏的胜利,感受的到胜利的气息,但是他的世界却比自认为国家未来无望的人更灰暗,还有比这更让林夕哑然的事吗?
是啊。连金牛都有信心,自己为什么要产生这样的想法,这个国家多灾多难,自身也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可是有了问题可以治呀!别人治不了,自己去找治,要是再不行就截肢,带着自己能挽救的那部分跟着自己找一片新的天地。
“是我错了,其实我应该比你有信心的。”
林夕说话时,脸上闪过一丝别有意味的笑容,这种笑容金牛已经习惯,“所以你要大开杀戒?不是我打击你,你一直以来的胜利,就是靠地形优势,当然,你的实力是最重要的部分:南庄这里的地形对你太有利,稍微后退就能躲到深山,凭你的枪法,在不用重武器的情况下,只要不让几千个敌人将你团团围住,堪比耗子的本事肯定能逃出生天。但是到外面,你觉得自己能在骑兵的追击下逃走吗?”
“逃不了。但我可以杀了他们,不是说大话,我有信心,听你刚才的话后,我觉得很有必要打一场让咱们自己人振奋的一场仗,否则,鬼子还有伪军恐怕会更加可恶的对付咱们国人——鬼子是不知悔改的,我要让投敌的人都明白,最好善待百姓,否则他们的今天就是自己的明天。”
林夕犀利的言辞已经不会再让金牛叹气了,他适应了对方说话的口气,听起来,话中内容不会有实现的一天,可鉴于林夕几次将看似不可能的事完成,金牛从开始的怀疑变成了心安理得的期待。除了因为日军进攻而发达起来的人,绝大多数国人都期待侵占自己国家的人去死。
“等等,我看到了件好东西。”林夕说着转身走到屋内,没一会儿又走出来,因为屋子里有人睡觉,虽然这间屋子破旧不堪,可因为林夕他们住了很多天,有了人气,加之林夕对生活的要求较高,即便破败,但睡觉坐下的地方都有麻布铺着,再在上面垫些草席毛毯,不去看土黄色的开始脱落的墙壁,倒是有点住在蒙古帐篷里的味道。
金牛将目光放在走出来的林夕的手中,看着他兴奋地神色哑然失笑。“这就是你高兴的原因?”似乎林夕因为手中的东西高兴有些夸张。
林夕瞧见金牛的表情有些发懵,试探地问道:“你以前用过?”
他手里拿着的是步枪,口径比日军的三八式大,用人机一体后,发现手里两把枪在一千米距离上不使用时间压缩,绿色准星的晃动幅度比三八式步枪五六百米还强,绝对比三八式步枪更适合当狙击步枪用。更特别的是,其中一把步枪还是半自动步枪,这怎么不叫林夕惊讶。
不等金牛开口,旁边的林义就根据两把枪的外形了解了数据,对林夕说:“你左手拿着的是德国原装步枪,毛瑟k98步枪。无弹药情况下,整枪重3。9千克,7。92毫米口径,使用的是7。92x57毫米步枪弹——如果你要用这种枪,得准备好子弹,我们这里的子弹都是日军三八式步枪的6。5毫米。有效射程800米,由你我使用,可以在一公里以上的距离比较轻松的杀死敌人。或者给它配上高倍瞄准镜,经过专门训练,普通人也可以在七八百米的距离比较轻松的狙杀敌军。”
林夕眼中出现亮光,没想到自己手里拿着的就是鼎鼎大名的毛瑟k98,他对军事武器了解是在进入航空领域才开始的,而且了解的也多是最先进的几款战斗机。因为自身拥有元素重组和生成空间,虽然企业只能生产歼十,而且年产量只有可怜的三架,可说是过着半死不活的日子,却将目光投向了最先进的四代半战机行列。
金牛有些惊讶,看向林义的表情像是嘴巴里塞了个大鸭梨,怎么也合不上:“我的乖乖,了解的这么清楚。我只知道它是德国原装货以及名字,至于重量射程之类的还不清楚——那另一支呢,你也认识?”
林义没去看金牛脸上的自得,在对方更加惊讶的目光下,说出了那支步枪的信息:“它是捷克的zh-29步枪,7。92毫米口径,子弹与毛瑟步枪通用,总长1150毫米,枪管545毫米,空枪重量4。5公斤,值得一提的是它是应我国要求生产的步枪,但因为造价昂贵,使用者要求较高的素质,并不受人喜爱。东北军中的亲卫队以及中央军某些部队的班长都配备这种步枪。因为德国军队攻入,生产厂商应该在去年停止生产了。而它的弹匣容量从5发,10发直到25发都有,而且还能用捷克式zb-26轻机枪的20弹匣和30弹匣。”
“我服了。”金牛看着林义,摇头赞叹。
林夕将毛瑟交给林义,自己端着捷克步枪,进入人机一体时,他发现这步枪还算新,但表面的许多地方积累的脏物,需要用机油好好清理。“我看挺不错的,怎么大家会不喜欢呢。”
林义道:“因为制作精良,所以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养,可用枪的人根本不在意这些,打起仗来就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当然就比那些不需要经常性维护的武器受人青睐。”
“哦。原来如此。”虽然他见过的人中,大家对自己武器都很在意,可即便这些人,他们对武器的保养仅仅是擦拭武器表面与弹匣,根本不会将枪械拆成零件并用机油清理。许多武器表面看起来干净,可一旦把它们拆开,里面的污垢就像在垃圾堆中打了个盹的人,连枪的主人都感觉惊讶。
这样的情况下,如此娇贵的枪械怎么能被华夏士兵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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