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三刀嘿嘿笑道:“血马群数量虽多,但地行龙好歹是食物链的上端生物,这下够它们折腾的了。”
众人歇息一番,然后壮着胆子迂回,拾取了丢失的物品装备。这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真实典范,乐天算是见识了猎人们对物品的珍惜程度,要换自己才逃出生天绝对不会为了一些浮财再蹚浑水的。
好在有惊无险,众人收集好了之前丢弃的物品,中途还意外俘获了两只被自己族群踩断腿了的血马,也算发了一笔横财。
“这些血马喜欢群居,血性狂暴又会传染,经常造成整个族群的暴动,一旦发狂起来,这些血马是六亲不认的!”猎人们科普道。
乐天看着被自己同伴踩得脱了型的血马,木然点点头,心想这回算是领教了,地表真他娘的恐怖。
收拾起战利品,众人返回山崖,这次终于没有再遇到幺蛾子的事情。抵达山崖下,几个猎人爬上崖顶,然后将血马捆束用绳索拉进山洞之中,詹士用尽最后的元力施展出【穿地门】,打开了回到微光城的通道。
直到安全返回了城市之中,众人才大松了一口气,这一躺折腾得疲惫至极,也不多话,纷纷各回各家倒头便睡。乐天就惨多了,返回酒肆第一件事就是遭到瞎子叔和酒肆老板娘的盘问以及棍棒教育。
此事渐渐揭过,孔三刀分给了乐天一些马肉和两张草兔皮,算作是这一趟狩猎的报酬。然而这些对于乐天来说都不是最大的收获,最大的收获还是孔三刀送给自己的恐狼獠牙。
这枚獠牙和自己的手掌差不多长,狼牙略带弯曲,质地如金如玉,硬度非同寻常,自己在磨刀石上打磨了好些时日,终于将獠牙打磨成了锋利的匕首。
用草兔皮缝制了一个匕首外鞘,小心翼翼把匕首收起,也算是自己第一件金贵的武器。
接下来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平淡,工作练功吃饭睡觉循环往复,枯燥而毫无新意。只是偶尔乐天也能和猎人们一起外出探险狩猎,不过外出探险的活计很少,猎人们往往对外出狩猎的事情非常谨慎,一年下来也得不到几次。
渐渐的,搬山劲第一卷上教授的十二个基础动作乐天已经悉数掌握,并且能够坚持完成上千次循环。
随着基础动作的修炼,乐天也感觉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
肌肉在一次次撕裂和重生之后,体内纤维发生了一次次进化,骨骼也日渐强化,自己都可以感受到体魄之中蕴含的力量越来越雄浑。
当自己将整本《搬山劲》练到炉火纯青之时……自己年轮指向了十七。
十七岁,多么美好的年纪。
暮光世界是没有日月的,天地混沌不堪,但纪年依旧延续了奇怪而古老的时间制。一套传承与上古世纪的时间法则把一年分成了十二个月一天分成了二十四个小时。
十七岁的乐天和七岁时候的自己一样,生活在微光城,与这座城市融为一体。
……
微光酒肆一如既往地热闹。一张桌子前,两个男人正光着膀子掰手腕!
这显然是一场具有关注性的比斗,不少酒客端着酒碗围拢在桌前,纷纷为自己支持的那人呼喊助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