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只是送个大礼包,保持下暧昧的联络而已。
当然,同时也得索取一点什么,不可能真就那么完全的是送礼。
比如说……安小菁首专剩下几首歌的版权,是不是能聊一聊?
“还没签约,就是还没彻底定下,不是吗?”
刘锴并不打算放弃的样子,“正华,相信我,我的这位艺人,一定会让你更满意的!因为只要你同意把作品给他唱,他愿意先给你一笔钱!”
“哦?”
还有这好事儿?
“你的意思是……你们想直接买断?”
买断的话,可就不是什么好事儿了,有细水长流的版税可拿,何必直接卖掉呢,自己现在又并不怎么缺钱了。
“不,不是买断,该你的依然是你的!我的意思是,他愿意花钱,买下你这首作品的演唱权!只是‘演唱权’!”
徐正华稍稍反应了一下,“谁?”
如果是面对安小菁的爸妈那个水准的客户,是肯定要玩朦胧入局法的,所以哪怕到了现在,安爸爸安妈妈都仍然不知道当初想要挖走安小菁的唱片公司,到底是哪一家。但是现在,刘锴面对的是徐正华。
“赵去病!”他自信十足地轻笑一声,“怎么样正华?由他来唱你这首作品,是不是正合适?”
徐正华想了下才忽然想起来,有些惊讶,“他不是……演员吗?”
“是啊,是演员啊!而且是新生代演员里现在最火的几个人之一,但他不仅仅只是个好演员,同时还很喜欢唱歌,也想做一个好歌手啊!你看,你们两大帅哥联手,不是正好?一段佳话呀这是!”
懂了。
传说中的演而优则唱,想玩三栖。
理解倒是很理解。
很多歌手都有一个演员梦,很多演员也都有一个歌手梦。
所以一旦在某个行业取得突破,红了,成名了,可以作妖了,很多人就都会蠢蠢欲动地想要尝试去跨个界。
但老实讲,成功的不多。
而且也几乎完全不符合徐正华拿一首男生歌送出去的初衷。
只是也不必全然拒绝就是了,赚钱嘛,不寒碜。
咱又不是真的只有那一首。
只要有人愿意出钱,且把钱给够数,那就一切好商量,“这样啊!那你去跟我经纪人谈一下吧,你们两位经纪人先聊,回头我认真考虑一下,要是真有合作的可能,咱们再找个时间约到一块儿聊聊。”
保留一下合作的可能。
虽然跨界这个事儿……
拿自己的爱好跟人家的职业比,想想都知道,没有可比性。
但也不得不承认的就是,真正正处在大红大紫状态中的大明星,忽然跨界玩点别的,短时间内的那个流量,是真的很爆炸。
而那个赵去病,就正好是最近两三年里,国内最当红的小生演员之一了,据说也的确酷爱唱歌。
当然,短时间内,是肯定顾不上了。
先把自己的厂牌立起来要紧。
***
第六更!
今天两万两千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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