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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九章 打算另娶(第1页)

这簪子通体漆黑,自带香气,从外面看,和普通的木簪子差不多,但价值比之那些金簪玉簪也不差。

最重要的是,唐奶奶每天都要用簪子盘头,这个木簪特别实用。

“不错,简单大气,挺适合唐婶子的,等会儿吃完饭,你就给她送过去吧。”

孙芝接过来观察一番,觉得闺女的眼光很不错,点头附和。

旁边的宁振东则是媳妇和闺女说什么就是什么,没有任何的异议。

礼物敲定,总算是解决了宁红瑶心头的一件大事。

“秋菊,你说我都和姜玉兰划清界限了,大队里的人说起她的时候,为啥还用安知青媳妇来称呼?我提醒了那些妇女们很多次,她们都不改,真是太气人了。”

李秋菊和安国庆虽然分开吃了,但他们两个人共用一个厨房,做饭的时候也经常碰在一起。

安国庆想起刚才出门时遇到的事,忍不住的对着李秋菊吐槽。

“大队里的人称呼已婚妇女,都喜欢用谁谁媳妇、谁谁娘来叫,都已经习惯了,就算你再澄清,她们也改不了。不过她们也不一定是故意的,可能就是习惯问题而已,你不要在意就行了。”

为了融入农村,她可是做过不少的研究。

李秋菊本来想说,姜玉兰就是你媳妇,大队里的人没称呼错,不过看安国庆那一脸郁闷的样子,也就没说这话给他添堵。

“不是故意的吗?我怎么觉得她们恶意满满,就想拖我下水呢。”

不管对方出于什么原因这样称呼自己,他都觉得很不舒服。

看来他有必要再重新找个媳妇,让大家赶紧忘掉姜玉兰是他媳妇的事,免得自己受到连累。

只可惜他之前只顾着围着姜玉兰转了,压根就没了解过其他女知青,看来有必要把知青院里的另外两位女同志也好好考察一番,看哪个比较适合自己。

对于大队里的姑娘,他则是完全不考虑,毕竟他迟早都要回城,若是找个农村姑娘,没学历又没城市户口,等他回城后,还要养着对方,岂不是拖累。

对于丁爱华和李秋菊,他在心里默默比较一番,觉得还是丁爱华更适合自己。

毕竟丁爱华可是大队长的亲外甥女,如果自己真的能和她结婚,那以后大队有什么好事,不会少了自己的一份。

等大队有回城名额的时候,也会优先考虑自己。

打定主意,安国庆立马在心里盘算开了,怎么才能引起丁爱华的注意,在她面前不动声色的拉波好感,让她喜欢上自己。

“红瑶,我的亲事已经定下了,下个月初二定亲,腊月十六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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