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徒浩南等人接过烟,感激地说道。
“过两天就要开工了,到时候你们就有油水搵了。”
“之前给你们的钱,好好攒起来,买个屋村,也好接家人享享福!”
林怀乐嘱咐了几句,让这些人别乱花,攒起来,别便宜了粉仔骨妹。
“乐哥,刚才有个人拿着报纸过来,说是要找您。”
“阿山陪他在三楼等着!”
司徒浩南想起长毛的吩咐,于是赶紧说了出来。
才登报两天,就有人上门应聘,真是好兆头。
“抓进干,一会咱们去吃石斑!”林怀乐说完,就扭头上楼。
司徒浩南他们一听晚上有大餐,干劲十足,又热火朝天的清扫起来。
林怀乐走上三楼,发现阿山正陪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聊着天。
“乐哥,这位是林先生,是您的本家。”
林国光带着黑框眼镜,高高瘦瘦的,扭头看向楼梯处,发现一个十八九的年轻人正看向自己。
这个年轻人,身穿格子衬衫,一条半旧的牛仔裤,一脸平静,但双眸含笑。
“您好,林生,鄙人林怀乐。”
身为主人家的林怀乐,把满是灰尘的手,在牛仔裤上蹭了蹭,弄干净之后,才伸出来,跟林国光握手。
林国光没有想到,够胆创建香江第一本咸湿杂志的人,居然是个年轻人。
“您好,林生,在下林国生。”
“《天天日报》的记者,我看到林生在《东方报业》上的招聘,所以慕名而来。”
“只是没想到。。。”
林国生说道这里,欲言又止。
林怀乐从来不在意他人的眼光,也知道自己的确年轻,不以为然地说道:“只是没有想到,我的年纪怎么小。”
“甘罗拜相的时候才十二。”
“我今年已经十九了,也应该成就一番事业了。”
“我刚租下这栋楼,三年,我希望一年之后,杂志社的盈利,可以将这栋楼买下来!”
林怀乐伸出手,邀请林国生到窗台旁闲聊。
三年挣出一栋楼。
要是其他人听到,一定会笑掉大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