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一刹间,方可飞已看见血燕子身上的伤。
那不是伤。
而是死。
任何人身上有这种伤,早已死了。
早就是个死人了。
方可飞是个聪明人。
他念过很多书。
虽然念过很多书的人不一定就是聪明人,但能念得通许多书的人则一定不笨。
方可飞把书读得很通透,记忆力却不大好,常常读过就忘了。
因为他能读能忘,所以他仍是一个很真诚、很可爱,也很没有机心的人。
他人聪明,所以反应也很快。
聪明的人大多反应很快。
他一眼看见血燕子胸上的伤。
他悲痛。
他震惊。
但他也立即明白了血燕子为何喝止他前来的原因。
所以他强忍。
强忍自己的惊呼。
可是惊惶、悲痛仍在他的神情流露。
眼神宣泄出来。
只不过是这么一点儿抑制不住的表情,飞少爷已明白了一切。
他肯定了一件事:血燕子已伤重。
血燕子已完了。
既然敌人已快“完”了,他就要对方立即变成“不是敌人”。
他认为把“敌人”彻底地变成“不是敌人”的方式只有一个:那就是把“敌人”变成“死人”。
杀了他:杀了他的敌人。
是以飞少爷立即动手。
飞少爷快,可是血燕子更快。
他已着了飞少爷的“势刀”,却仍强忍痛苦,背向对方,似是有恃无恐,还岔开话题,拖延时间,一来是要对方莫测高深,不敢贸然追击,二是为了要等毛丰源回来。
只有毛丰源或可与飞少爷一拼。
他跟毛丰源并没有交情。
可是他在上海这么些日子里,已深知毛丰源的为人。
群雄受制,方可飞遇险,毛丰源这种人只要遇着了,便决不会袖手旁观的。
是以他不能让飞少爷知道自己已受了重伤。
对方一旦知道,定必速战速决。
故此,血燕子的胸膛虽然已烂了,被那一记“势刀”完全震毁了,但他仍强恃着、强忍着、强熬着,拖得一时是一时,拖得一分是一分。
血燕子甚至不让血液喷溅而出。
虽然仍是有血淌出,但与伤口之重不成比例。
但是这样强忍着,更加重了伤势。
而且到最后仍是叫方可飞撞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