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圣水,特斯林德的伤势只剩下皮肉伤,没什么大碍,覆上药,只需休息一阵就没事了。
大家商议,等第二年春暖花开,就再次北上。这次依曼高阶收购了他们的猛犸血,每个人都分了五百多个金币,已经是一笔不小的巨款了。如果不是太奢侈,后半生完全可以衣食无忧。
此次能有这么大的收获,多亏有特斯林德四分之一立方米的空间,携带回来近百斤的猛犸血。一般的走私冒险队伍,一次顶多能带回来十几斤而已,经过米奈希尔港的时候,还必须花大价钱买通关卡才能通过盘查,利润就很有限了。
当阿兰佩迪拉队长得知依曼禁锢出来的空间,已经有十多立方米了。顿时兴奋起来,打算再干上一票以后,就可以收手了。以后放弃异能不用,到十字军联盟成家立业,独享天伦。
未雨绸缪,阿兰佩迪拉带着克里斯蒂和塔克霍根,计划到东罗马帝国采购一些物品,用于北上交易。在临走的时候,他郑重的向大家道:“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冒险,如果能活着回来,每人至少能分上几千金币,所以绝对不能有任何闪失。除了一些用于交换的商品外,我还计划采购一些优质的铠甲武器。长途跋涉,不适合金属铠甲,东罗马帝国的高级皮甲很好,轻便而又坚固,我打算一人采购两套。你们需要的武器,也都报上来,东罗马帝国的矮人铁匠,手艺没的说。”
依曼打算定做三把短剑,两把长剑,还有一百根钢针。贾森雅格的武器就是他的手指,不过他还是定做了两把匕首,一把弓,三百支箭,以便充当弓箭手。特斯林德的细剑及其容易损坏,几乎是消耗品,他直接预定了十二把。
依曼为阿兰佩迪拉三人找了一名熟悉东罗马帝国的商人,几人便上路了。贾森雅格和特斯林德都是精力旺盛的年轻人,那肯在室内安心养病。特斯林德还好,每天只是带着他那招牌般的笑容,叼着跟烟卷,在银钩赌坊旗舰店的人群中一站就是一天。
贾森雅格狂吃海喝了几天,一个人也觉得无趣了,他看到特斯林德如雕像一般,有些奇怪道:“我说,老兄,你这是什么造型呀!像个旗杆似的。”
“别吵,我在练功。”贾森雅格这才发现,特斯林德独臂的左手两指并拢,成指剑,对着人群的方位轻轻比划着。
“咦,你这是练得那门功夫呀!”贾森雅格瞧了半天,也没看出门道来。
“我将周围的每个人视作移动的假想敌,计算着出剑的方位。我所用的细剑,出手诡异,但却容易折断,所以一直在追求一击致命的终极目标,速度上已经差不多了,如今差的是出手的方位计算,还不够快。”贾森雅格想起特斯林德角度诡异的细剑,往往让人防不胜防,不禁心中一阵哆嗦。
实在无事,贾森雅格想学习赌术,他觉得依曼的年纪太小,拜他为师有些丢面子,便苦苦央求骰王。骰王也拗不过他,知道他是大当家的好朋友,随意指点了两手,没想到贾森雅格练习好多天都不得要领。便来请教,骰王看着他的手道:“你的手指太多,若是想学习高明赌术,右手手指需要砍掉两跟。”
贾森雅格脑袋摇得像是拨浪鼓一般,他的每只手都是七根手指,手指的上半部分可以发射出去,少了两根。威力可要打折扣了。
闲得无聊,每天贾森雅格便到前台拿一百个金币的筹码,在赌场内随意压赌,不管输赢,到晚上再将筹码还回去,乐此不疲。
这天,贾森雅格和特斯林德并排站在一起,一副发呆的模样。
“你怎么不去赌了?”特斯林德奇怪的问道。
贾森雅格从怀中拿出一小壶酒,喝了一口,哀叹道:“我发现运气不好,输多赢少。若不是达芬奇小兄弟是咱的朋友,拿筹码不要金币,差点丢了性命得来的这点钱,早就输光了。”
特斯林德呵呵笑了:“如果不是这样,人家赌场怎么赚钱呀!”
贾森雅格想了想:“反正也是输,不如多拿点,”便将每天的筹码数目提高到一千个金币。
他每天如此豪赌,大家都猜测一定是某个巨富的公子,吸引了一些不明真相的少女主动投怀送抱。贾森雅格双手各七根手指,有些恐怖,在伊甸园的时候,只能看着冷酷的塔克霍根与众女仆聊聊我我,十分眼气。如今有美来投,自然是洋洋得意。
这天,塔克霍根拥着个美貌的少女,在赌场内瞎转悠,还特意到特斯林德面前显摆一次。
“这个家伙是谁呀?我看他每天都一动不动站在这里。”那少女问道。
“他是我的保镖,酷吧!”贾森雅格胡吹道。
“你真的和吸髓小千王是朋友么?”那美貌少女歪着头问道。
“当然,告诉你个秘密,在银钩赌坊,我也是有股份的,所以才可以随意拿筹码。”贾森雅格又开始蒙人了。
“真的呀!太好了!”那少女双眼放出桃花,道:“你能给我要来一张吸髓小千王的签名么?”
“没问题,小意思。”贾森雅格将少女轻轻搂入怀中,心花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