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越下越大,似乎要湮灭这个城市。
夜空好像关了灯的电影幕,郑书意眼前出现了很多过去的画面。
一开始,她并不喜欢岳星洲。
那时她已经要大四了,室友都说发现一个低一级的学弟特别帅,于是几个人像狗仔一样跑到操场去看。
也就还行吧,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夸张。
郑书意如是想,很快将这个人忘在脑后。
可是岳星洲却对郑书意一见钟情了。
二十岁的男生,追求总是来得热烈而直白,送花,表白,在晚会上明目张胆地对她唱情歌,十足的轰轰烈烈。
但郑书意不吃这一套,花不要,礼物不收,唱歌的时候她掉头就走。
那时候,很多人都觉得岳星洲应该坚持不了多久,包括郑书意也这样认为,他跟那些三分钟热度的男生没什么区别。
可是郑书意没想到直到她毕业进入报社成为一名实习记者,岳星洲也没放弃她。
离开了校园,郑书意每天要早起报选题,抢线索,奔走在金融街做采访,夜里还要熬夜写新闻稿,拿着可怜的实习工资,却时时在操心几百亿几千亿的项目。
对社会生活的不适应导致郑书意很长一段时间都郁郁寡欢,这个时候,岳星洲成了她生活里唯一的色彩。
郑书意到现在都还记得,她答应做岳星洲女朋友那天是在电话里说的,而岳星洲这个傻小子却兴奋地立刻从学校打车来见她,只为了一个名正言顺的拥抱。
朋友们其实也大多不理解郑书意,说他岳星洲除了长了一张小白脸,还有什么出挑的地方吗?家庭条件普普通通,工作也没有什么前景,你完全可以找到更好的。
郑书意还记得自己当时的回答:我觉得他这个人特别真诚呀!多难得的品质啊!
可是为什么这么快,人就变了呢?
她视线的焦点再次聚集在门诊大楼的台阶上,几个匆匆走出来的护士小姐看见拥吻的动情两人,露出艳羡的笑容。
真是好一对璧人。
过分通情达理是真的。
漠不关心是真的。
揉头发的习惯是真的。
只有“许峰”是假的,或许连那淡淡的香水都是这个女人的。
郑书意觉得深夜冒雨赶来医院的自己就是个笑话。
理智告诉她,此时自己不应该是一个局外人,她应该走上去捍卫自己的所有权。
可是她迈不动腿,也不愿意在这人来人往的医院上演一出狗血大剧。
她对身份的自持也不允许她把自己弄得那么狼狈。
静静地看了一会儿后,郑书意摸了一下脸,满手的雨水,不知道有没有夹杂着泪水。
她走向岳星洲的车,摘下她岳星洲送给她的手链,牢固地挂在车门把手上后,转身走进雨幕。
夜雨瓢泼,银质细链被雨水冲刷地摇摇欲坠,却依然泛着冰冷的光点。
看起来就像郑书意那双会说话的眼睛,冷冷地说:你所做的一切,我都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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