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是戒指,我都已经是你的人了,可不可以在今晚拥有一个象征着我们爱情的戒指”。
丽质那抱着自己胳膊嘟着嘴,甜言蜜语不断祈求的模样让邦杰无法拒绝,但是想着又要花钱,邦杰不舍加心痛的说道:“好吧丽质,不过这是最后一个要买的东西”。
似乎是没有听到“最后一个要买的东西”,只见邦杰答应下来,丽质就高兴坏了。
“太好了,亲爱的,你最好了”,直接扑到了邦杰的怀里,热情的亲吻着他的嘴唇。
这让邦杰不舍的心情稍稍淡了些,而且周围人投来羡慕的眼神,让邦杰不免的自豪起来,拍了拍丽质丰满的下围,语气里不禁的带上了些自傲。
“好了丽质,快下来”。
“不嘛,再让我抱一会”。
正在金店挑选着大金腕套的程权听到那熟悉的哀怨声不禁的转过头去。
“丽质这个也太贵了吧,要不然我们换个别的吧”。
“不要嘛亲爱的,你看我带着它多好看啊,而且这是我这一辈子最重要的一只戒指,你就给我买了吗,好不好,好不好亲爱的”。
这嗲嗲的声音让程权头皮都有些发麻,一般人绝对的顶不住。
看着那在灯光下闪耀着烈焰般红色的彩宝金戒,邦杰犹豫了,咬了咬牙憋气道。
“这个,这个戒指能不能便宜些,你看它只是一块红色的石头而已,20个金币怎么样”。
“对不起先生,我们已经是最低的折扣了,还是因为明天就是丰元节”。
“亲爱的,我好想要,如果没有它我会好几天都吃不下饭的”。
结局已经注定,如同斗败了的公鸡,邦杰衰败了下来。
这不就是传说中的拜金女和传说一夜暴富的土豪么,想着以后邦杰水深火热的日子,程权笑着摇了摇头朝着里屋走去,上次邦杰的不辞而别想来也是不愿意再见到自己。
里屋,程权拿着两只金腕套细细的打量起来,金腕套是用含金量百分之八十的亮金打造,光滑明亮,尊贵不失优雅,刻有栩栩如生的蔓藤雕纹,坚硬程度可比一般的刀剑还要硬上不少。
当然价格也不便宜,比纯金还要贵上那么一些,两只重300克,一共需要150个金币。
但是戴在手上霸气十足,豪气干云天,程权动了动手腕丝毫不会被妨碍到。
被炽热的目光送离出去,看着路上喜笑颜开沉浸在幸福里的人们,从自己身边经过亲密的小两口,有的时候无知就是幸福啊,要是他们知道百年前的魔女要卷土重来不知道会有何感想,会惊慌的卷着铺盖疯狂的逃离这里吧。
希望这个预言不会成真,盯着远处走来那手拉着手的一家三口,程权心里微叹,如果对方真的实力太强,自己也只能跑路了,那这里恐怕会成为人间的炼狱,谁知道憋屈了百年的老魔女会做出怎样疯狂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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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德家,瑞拉浑浊的眼睛盯着夜空中昏黄的月亮,满脸都是疯狂的笑意,这让原本俏丽的小脸看上去是那么的狰狞。
明天,到了明天就是自己复仇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