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力小说网

怪力小说网>我等你到风景看透谁是攻 > 第47页(第1页)

第47页(第1页)

“现在这种小年轻的组乐队的多了,有些还挺有才的。”周春城道。“这行的人很多,在城里各个场子都占地盘,偶尔还闹点儿矛盾,还掐。”经理道,“钢子他们几个是东北过来的,‘北漂’嘛。”“东北过来搞音乐的,都挺有才的,还不错。“周春城瞅了一眼周遥。“其实他唱《花房姑娘》还没有那谁唱得好,我们这儿有一个唱得特好,能唱很多王杰、齐秦的歌,是咱朝阳本地人,不是漂儿。”经理说。“是么?”周遥眼底一亮,“能唱什么歌?”“唱得好就给我们唱一个啊。”周春城被台上那几个长头发、打着赤膊的大花裤衩儿晃得眼晕。这是把炕头上的大花被面裁出来了,做成的大裤衩子吗?“那个不在,也不听我使唤。”经理陪笑道,“那个不是我们驻唱的,那种就是来唱着玩儿的,偶尔唱着玩儿的才唱得特好。”“说那谁么。”端酒水的服务生也插嘴,“他牛气牛气哒,他都不给点歌!”“哎呦还说呢,钢子给点,然后上回客人就没点他,非要让那谁唱,结果这叫不爽哦,栽他面儿了,差点儿打起来么。”另一个服务生叽叽咕咕地说。“咳他俩没怎样,后来和解了,没矛盾。”经理说。“就是因为上次,外面另一个乐队的几个人,找咱们乐队的茬儿,憋着找钢子他们的茬儿,然后真打起来了,然后那谁碰巧就过来了,卧槽,直接拿了一把吉他抡了,砸了一脑袋,把外面人气势就给灭了,老厉害了。”头一个服务生说。“关键他抡的不是他自己的吉他,他打架抡的是钢子的吉他,这小子太他妈坏了!”第二个服务生捂嘴乐,“但这是帮钢子救场么,抡的就是钢子的吉他,乐队那几位没话可说了。有没有抡另一位的键盘啊可惜没看清楚……我觉得那小子就故意的。”“咳我也没想到。”经理摇摇头,尬笑,“他还是学生吧?”周遥一直用牙签戳果盘,一开始是要吃,现在已经没心思吃了,就低头狂戳那一盘子苹果。“你们说的是谁?谁是学生?”他突然抬头问。“遥遥你把每块苹果都给老子戳成蜂窝煤了,你还让别人吃吗?”周春城瞟他。“您能告诉我什么人么?”周遥都没搭理他叔。“就我们老板外甥的朋友么,朋友,不是我们驻唱的,也是跟您一样出来玩儿的。”二号服务生笑着解释,然后被经理用眼神支走,话太多。“叫什么名儿呢?”周遥再三追问了。“我们这儿都不常喊名儿,叫什么,”经理皱眉一笑,“什么嘉。”“瞿嘉。”二号服务生回头说,“一开始那几个没文化不识字儿的傻文盲,都不会念,给人家念‘翟’了,挨一回骂我们全都记住了,绝对不敢当人家面儿念错,瞿、瞿、瞿嘉!”不用再问第四遍了,周遥把戳成蜂窝煤的苹果一块一块塞进嘴里,大口大口嚼了,对服务生绽出一个真诚感激的笑容:“谢谢你啊。”……礼拜五晚上,周遥又过来一趟,因为他已经从二号服务生那里悄悄问到,唱歌很好听的那位,这天晚上会过来唱。那几位把大花被面穿在裤衩儿上的都没出来,大厅顿时安静了,客人们随意点歌,按照点歌顺序上去卡啦ok。灯光汇聚的地方是个小舞台,下面就是一个一个半环形的沙发雅座。大红沙发配茶色玻璃茶几,茶几上再摆一朵红玫瑰,灯光很暗,气氛搞得挺浪漫。周遥一趟一趟地来找,就是想见儿时的朋友。他又回来了,又回到这个说熟也不太熟、其实挺陌生的大城市。他内心也会有孤独和彷徨,仿佛游离在繁华城市的边缘地带,一时找不到方向,他也需要安定和认同。小学时代在这座城市认识的小孩儿,早都没联系了,找谁也找不着,只有机床厂附小那座“破庙”还在,几位老师还在,还都惦记着他。他也惦记儿时的伙伴。但这事他没跟他二叔交底,心里蔫儿有主意。直觉上他叔那种人,就不会认同什么“小学时代的同窗情谊和哥们儿义气”,肯定觉着他脑子有坑。那晚,他盼着想见的人,出来唱歌了。真到看见本人,并没有电光石火的一刹那、金风玉露一相逢之类夸张感觉,那都是瞎扯的,周遥就瞅见一个拿了吉他的身影,穿一身牛仔服,伸开腿从台下往上面一迈,就跳上去了。台下已有掌声和口哨声,那人回过头来,在灯光下愣了一下:“没人给我拿椅子啊?”有服务生在这边叫:“赶紧帮搬个椅子!”还有客人笑着嚷:“搬个红沙发给你!”“没事儿,就坐着唱吧。”那小子也一笑。男生的发型剃得很短,终于不是爆炸式波浪长发和大花裤衩了,那样儿的真能吓死昔日的小伙伴。瘦长脸,细长的眼;婴儿肥之类的,假如曾经有过,现在肯定都没了,显出真实脸型的骨感。身上穿一件很垮的牛仔服,很瘦的牛仔裤,一屁股坐在了舞台边上,把麦克风也扯到最低,找个舒服的姿势,开始拨弄琴弦,唱歌……周遥目不转睛地瞅着,觉着自己眼睛都不好使了,发酸,下意识就往前探。假若只看背影,一晃而过他绝对认不出来了。就小嘉嘉那号懒人,从来都是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就不坐着。在足球场上能走着踢,绝对不跑位。就是那样儿的人。对上那双细眼,眼里有些淡淡的神情是他非常熟悉的,在舞台的灯下,闪出两簇细碎的火光……这个男生是瞿嘉。二号服务生认出周遥,过来打招呼:“来听歌呀?……你想听啥,我帮你去说?不过他一般想唱啥就顺着一直唱下去了。”“让他想唱啥就唱啥呗,我不点歌。”周遥痴痴地看向前方,“反正他唱啥都好听。”“是啊,老好听了,我们也爱听。”服务生笑说。“嗓子天生就好。”周遥说这话时心里恣儿恣儿的,“一直就好。”“嗓子真的老好了!”服务生凑过来开始热聊,“你最爱听哪个歌?”“他学齐秦的感觉特像,虽然没有那么亮,比齐秦多点儿沙砾感。唱王杰的比较沧桑、有神韵……其实都好听,《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几分伤心几分痴》刚才唱的那些都好。”周遥就是头号大粉丝,点评一套一套的,俩眼blgblg开始放光。“这学生老帅了,哎呀妈啊,腿老长了。”服务生小哥开始走题八卦了。“帅毙了,”周遥笑得开心,“从小儿腿就长,穿谁裤子都能给穿短一截,没法儿比。”这句服务生小哥可能没听懂内涵,微愣一下,俩人随即就都被歌声抓了魂儿,一起目不转睛……瞿嘉就是拨着吉他,想到哪首歌就唱哪首,每次随意弹出一段前奏就唱了。声音真的动听,烟熏出的沙砾质感恰到好处,调门儿高的时候穿透全场,低下去就好像用手指轻轻拨弄每人的心。特别特别好。有几位听众在台下喊《花房姑娘》了,瞿嘉瞅了一眼,说“那就唱这个。”“费嗓子么。”瞿嘉好像小声吐槽了一句。“给你带金嗓子喉宝了!”底下有观众喊,还不止一个。还有人热情似火地喊“沏了小金桔儿胖大海,温的,要喝吗!嘉——来先喝两口润润喉!!”“唱这歌得脱了唱!”又有人吹口哨,“你那个夹克,穿太多啦。”坐在舞台上的人垂下眼,不搭话了,然后把脸扭向舞台一侧,好像突然害羞了,脱什么啊,本来也没穿几件。确实唱得热了,气氛很好,瞿嘉就把牛仔外套脱了,里面就一件黑色跨栏背心,灯下的皮肤是啤酒色的。周遥看得都呆了,自己低头傻笑,再抬头看他曾经熟悉的那个人……台下坐了许多人,在黑暗的光线中眼神都是发亮的,那些都已经是常驻歌迷了吧。那时的地下乐队、小众民谣乐手、校园歌手,经常在附近歌厅和校园里唱歌的,都有粉丝团了。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