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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新的征程(第1页)

我的人生很精彩,充满了冒险与诡异。如果要把我经历的事情细细说出来,估计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从陕西回家后,我一直精神恍惚。

自然,我和秦晓雯分手了。并没有多少感慨,自然而然的事情。或许我这种人根本就不应该结婚、生子,像普通人那样平平凡凡的过一辈子。傻子三妹最近被我寄养到小妹家中,我的时间越来越近,完全抽不出时间来照顾她。

每年都天南地北的四处乱跑,日子过的也是很辛苦。

当然,虽说辛苦,不过我也乐在其中,至少能多走走,多看看。眨眼之间,就是三年时光过去。这一年的五月份,我在某个平原上的村庄中盗墓。村子西边的那个果园的地下有一座古墓,出土了很多青铜器。当然,我们也是只敢晚上动手,还不敢光明正大的盗墓,这毕竟不是啥正经勾当。

如今,我的盗墓团伙也是规模化了,有组织有纪律。

文物出土、贩卖一条龙,方便的很。

也就是在我淘弄这座古墓的这个月内,阔别多年的秦文突然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实话,我们俩已经十来年没见了。原先他干了两年法医,之后就辞职不干,我也不知他的消息。

遥想十几年前在城乡结合部的那一幕幕,我不由感叹,真是白驹过隙,韶华易逝。知道了他的消息后,我把这村子古墓的事情安排妥当,就急匆匆的去了秦文那里。他现在生活于一座北方小城中,是座重工业小城,污染挺严重的,城郊就有一个大型造纸厂,河沟内是恶臭的污水。

秦文在这座小城市里开了家花店。

当然,卖的是鲜花,不是花圈。

……

秦文自然没吃长生药,现在已经变成一个沧桑的中年大叔了。这让我内心唏嘘,想当年这家伙还是很牛的,可如今这么多年过去,我觉得我比他牛多了。牛气冲冲,母牛都能被吹到天上去。

秦文结婚了,夫妻俩有个漂亮的小女儿,这让我羡慕了一阵子。

久别重逢,自然要喝点酒庆祝一下,我们去饭店吃饭。我这人无肉不欢,最喜欢吃肉,所以点的都是一些有肉的大菜,那些凉皮、黄瓜之类的就免了。酒足饭饱,我询问他把叫来的原因。

秦文说是有事情要请我帮忙。

我拍着胸脯说:“没问题!”

老熟人求道我头上,我当时那个高兴的啊,都不清楚毛驴有几条腿了,我狠狠自豪了一把,连他要求我做什么事都没问,就一口答应了下来。这也让我以后陷入了一个很大的麻烦,可我这时候不清楚啊。

如果可以,我是真不想蹚这趟浑水,实在是太危险了,我小命都差点丢掉。

很多年以后,我写回忆录的时候,对这段有了很具体的描写,只因为这次的事情给我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就算是漫长的时光都没有让我忘记那些深入脑海中的事情,它已经深深的刻入我的骨子里了。

秦文也并未直接把事情和我说,而是有过了几天,这才带我去了香山。

……

香山是一座风景优美的大山,上面满是枫树。每到秋天,猩红的枫叶落了一地,美到极点,不过如今不是秋天,枫叶也没落地,自然没有什么好看的地方。我们来这里是因为香山上有一座精神病院。

秦文带我来见一位精神病人。

精神病院里自然是一群精神病,精神病是神经有问题的人类。精神病与神经病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词语。神经病是骂人的话语,而精神病就纯粹是一种精神类的疾病了。精神疾病,很恐怖的啊。

我最讨厌的就是喝一群精神病聊天,他们的语调会让你疯狂地,你永远也无法猜测一群精神病的行为方式。所以,我讨厌精神病,我讨厌脑子不正常的家伙。不过精神病院里的氛围还是不错的,一群精神病在大院子里晒太阳,小日子过的舒舒服服,不愁吃不愁穿……

我们要见的这个精神病不是别人,正是苏瑛。

说真的,我对这个女人的印象并不深刻,仅仅是当年见过一次,有些交集罢了,并未有什么别的心思。而如今十几年过去,当我知道她疯了的时候,内心忽然生出一种荒诞的怪异感觉。

我感觉这个世界似乎疯了,很多事情都不向正常的事情发展。

或许,这就是人生吧。

人生就像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你永远也不会猜到路的尽头是什么。未来是模糊的,同样,人生也是多变的。

当我见到苏瑛时,我几乎是尖叫了出来。

天呢,面前这个蓬头垢面的女人真的就是苏瑛嘛,她几乎变成一个疯婆子了,又傻又邋遢,毫无形象可言,与我记忆深处的苏瑛一点也不相同。不过那相同的面貌让我知晓,面前这个疯女人就是苏瑛,只是前后相差太大,让我不敢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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