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已经懒得纠正她的称呼了。
‘不必,你死了我会烧纸的。’
系统开启嘲讽模式。
反正接下来的剧情不是送到精神病院,就是被男主送到对家的手上,完美诠释了一部虐恋情深的小说——百万长篇里有九十九万字都在血虐女主。
总之是够这个疯女人喝一壶的了。
绯红顺势交叉着脚踝,躺出一个风情万种的姿势。
‘死在男主的手上,也不错啊。’
系统:啊,世界毁灭吧,我累了。
金绯红是在一次派对中被掳走的,上边是一件蓝灰色海马绒毛衣,头发松垮地盘起,丝丝缕缕垂在漂亮光滑的肩颈,而包臀紧窄的银白亮片流苏裙让她成为了夜晚狂欢的焦点——她天生善于利用美色为自己开道。
这一点跟绯红很相似。
可惜女主觉悟不太行,从头到尾,热衷于附庸男人,醉生梦死当她的美貌废物。
金父还在时,她吃喝玩乐样样精通,就等着毕业了,未婚夫能供养她。等金父死了,她惶然无措,被金钱奴役,甘愿当男主的玩物,还英勇舍身,为金主断了一条腿。
哦不,后期男主敏感多疑,怕她逃走,活生生打断她另一条腿,开启了坐轮椅的金丝雀剧情。
啧啧。
这难道就是虐得越深,爱得越真么?
当人不好吗?
非要当什么金丝雀。
绯红摩挲着脑后的结,随手丢开了蒙眼的布。
重见光明。
她眨了眨酸涩的眼。
昏暗的酒店环境里,红酒般的灯光,男人的脸部轮廓也蒙上了一层血红的阴霾,目光泛着森冷寒意,没有温度。
为复仇而生的人类,像是地狱爬出的恶鬼。
“啪——”
皮鞋撞上了椅脚,声响脆烈。
冰凉的手指鬼魅般侵蚀她的肌肤,蚕食鲸吞着她的鲜血和精气。
绯红不慌不忙,手指别入他的头发,用最礼貌的声音向他问好:“同仇人之女亲热……你是恨我呢,还是爱极了我?”
“嘭!”
她又被摔了。
这次绯红撞到了柜子的一角,额头渗出血迹,浸红了她的香艳皮囊。她歪斜着身子,指尖点着血珠,又含入唇里。
“甜的……您要尝尝吗?”
邪惑又天真,仿佛只是在邀请他品尝宴会糕点般自然。
——她疯了。
戚厌擦拭着嘴唇残留的香气,对她的厌恶达到巅峰。
“把这个疯女人关起来,我现在不想看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