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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菊花开二郎来(第1页)

“兀那小儿,还不收拾东西滚出去!这里已是刘盛刘大郎的宅院!”

那汉子再叉腰而立,厉声呼喝,总算有了一丝恶人之气。

王冲终于忍不住笑道:“我就是二郎……阁下哪位,找我何事?”

“何事?你不是小秀才么?话都听不明白?这地已归刘盛刘大郎所有!你叔叔婶婶的借契在此!至于我么……”

汉子耸动脸肉,络腮胡抖着,凶悍之气十足:“你记好了,我乃华阳桃花社社首,姓孙名舟字东海,人称人面桃花孙四郎是也!想知道这名号的由来吗?”

汉子语调再转作深沉:“谁敢得罪我,谁就脸上开桃花……小秀才,休要多费口舌,乖乖卷了铺盖走人!桃花社是讲规矩的,只要不生事,我们绝不多加留难,也不会多取一针一线……”

王冲心说这就是上了点档次的社会活力组织吧,也不跟这孙四郎扯什么借契,一边后退一边道:“这是我家宅院,你们无故强入,就是有罪!不闻《周礼》曰,凡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无罪?”

孙四郎嘿嘿一笑:“小秀才,当我是大字不识,不知王法的泼皮无赖?《周礼》是什么?是王法吗?《宋刑统》才是咱们大宋的王法!‘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听清楚了么?要无故夜入才算有罪。我们是代刘大郎讨债的,这就是有故,现在日头还在,也不是夜入……”

他脸色再转作狰狞:“更不消说,你这乳臭未干的小儿,还谈什么杀不杀的,别把自己吓哭喽!”

王冲不过是嘴上周旋而已,他已经退到北厢屋前,听得孙四郎条理分明地辩驳,暗道后世的社会活力组织在素质上还真不如这个华阳社。

孙四郎还以为王冲是畏怯而退,闲闲挥手道:“绑人……小心别伤着了,小秀才终究是斯文人,咱们也得斯文办事。”

几个手下挥着绳子笑吟吟地上前,没跨出两步,身子骤然一僵。

“是不是罪,等摘了你们的头颅,再随我去官府理论!”

说话间,一张弓已在王冲手中,箭上弦,臂伸展,拉作八分满,直直瞄向人群。

一瞬间呆愣后,哗啦响动连连,走在前头的,立在后台的,全都蹲下了,连那孙四郎都不例外。动作之利索,让王冲恍惚生出错觉,仿佛自己手里的不是一张弓,而是一枝手枪。

就听孙四郎还在喊:“喂——别乱来啊!哪有动兵器的?这不合规矩!”

孙四郎口喊“兵器”,意思其实是“军器”,军队专用兵刃,受官府管制。

在此时的大宋,弓算不得军器,民人一样可以用。但蜀中安宁了百多年,除了猎户,一般民人绝少跟弓箭打交道,弓这种武器就只在军中才有。至于成都府,更是不闻兵戈久矣,也难怪孙四郎吆喝着不合规矩……若是在陕西,官府还要民人自备弓箭,时时演练,满地都有弓箭社,哪会这般大惊小怪。

孙四郎的吆喝声还没落下,嗖的一声,一支羽箭激射而来,径直射在那杆幌子上,透穿布帛,带得幌子一摇。劲道并不大,但举着幌子的泼皮却惊得哎哟一声,如弃毒蛇般地将幌子扔得远远的。

惊呼声在这帮抱头蹲地的泼皮间荡开,寻常他们也就挥着哨棒欺负人,遇上硬茬子,动动朴刀吓唬已是极限,哪被人用弓箭照面射过。王冲一箭射倒幌子,竟没一个人敢起身。

不起身不等于没事了,第二枝箭接踵而来,孙四郎就觉头上一动,翻着眼一看,惊得一跳而起,羽箭射穿了帽子和发髻,差一点就钉在了他的额头上。

这一起身,王冲的第三箭又到了,离着不过十来步远,羽箭稳稳扎在肚皮上,孙四郎啊地一声大叫,仰面就倒。

追着孙四郎的惨叫,又有两人叫唤出声,却见王冲身边,两个小孩子各开小弓,两枝羽箭准准扎在蹲地泼皮的腿上。

“社首被杀了!”

“小杂碎!找死!”

“为社首报仇!”

泼皮们的戾气终于被激了起来,轮着哨棒,哇啊啊大叫着冲了上来。

“贼儿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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