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二带队,归三也带了一队人,不过不是去百花胡同的,而是去的林家背后的天门胡同,也同归二一样,先把门给人家飞了,然后带队往里一站,他那尖细的声音,如同传诣一样:“打黑!所有身上带有纹身的,全都给我跪下来,不跪着者死!”
听了归三的话,屋里人都傻了,这天门胡同是个什么地方?那可是所有混子的聚集地啊,在这条胡同里混生活,身上没点纹身,都不好意思出门见人的啊!
不管百花胡同的男客和姑娘们,还是天门胡同的混混们,都在想一件事:这林家到底是怎么了?
林家人是很好认的,他们都穿着统一的服装,而且在胸口处,都绣有一个‘林’字,平日里上街,看到穿这样衣服的,都会受到大家的热情接待,因为林家人都有钱,主子有钱,下人们也有钱!
而对归二归三的上门,有心人自然知道是出事了,要想跑,那是来不及了,想要反抗,他们自然是打不过的,于是,归二的刑房,第一次满员了!
接下来的事情,自然不用林平之再去管了,这事只能交给归一,如果换人的话,老头的血管会被气爆的……
“少爷,明儿个诗社里有诗会,您要去玩玩吗?”
林平之无奈,剥了个水果,塞到绿儿的嘴里后说道:“我说,我是不是太宠你了,你看你还有个待女的样啊?吃个水果,还要本少爷给你喂?你看人家家的大少爷,那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日子过的不要太滋润啊!”
这么些年,绿儿也长大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胆小怕事的小丫头了,自从得到林平之的承诺之后,就像变了个人似的,身为内院总管事,这丫头做起事来,那叫一个雷厉风行,为此,可是得到了林夫人的数次表扬,那赏下来的金银财物,都快把林平之的书房给堆满了,现在的她,比林平之还要有钱。
可是她一到林平之的身边,全身的骨头就没了,只要两人独处,她最喜欢的就是躺在少爷的怀里。
“少爷啊,你这天天吃饭睡觉练功的,整个人都快要长草了,去玩玩不行吗?就当是陪我好不好?”
说实话,林平之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最喜欢的就是宅在家里,因为在家里,他才是自己,一出门,他就不是自己了,而是别人眼中的林公子,讲究礼节,温和如玉,风度翩翩,累!
“好吧,就陪你去一趟好了,再过阵子,少爷我又要出门了呢。”
“啊?少爷,你又要走啊?”
“是啊,一入江湖岁月催,这江湖的水太深了,而这江湖的风,也马上就要乱了啊!”
所谓的诗会,在林平之眼里,其实就是一群不愁吃,不愁喝的公子小姐们,闲的无聊发起的酒会,之所以叫诗会,只不过是为了装点一下门面,显的文气一点,高端一点罢了。
所以他不在意,穿着也是相当的随意,可是绿儿就不一样了,从天不亮就开始打扮了起来,这会太阳都挂的老高老高的了,还没出门……
林平之还不怎么在意呢,一边的归一却是急的不行,但他却是为绿儿说好话:“少爷,不要急,咱不急啊,绿儿这丫头,可是和少爷你第一次参与这样的活动,这丫头高兴坏了呢,这多打扮一下,正常的,正常的。”
林平之只是笑笑,这种情况很正常,反正他是去不去都可以,更是巴不得这丫头直接打扮到天黑呢。
正午的时候,绿儿总算是出来了,她一出现,林平之居然一下没有看清楚她的脸,这满身的珠宝反光,照的人眼都快睁不开了,这丫头,可是把自己所有的首饰都给戴上了?
绿儿的反光一直到凉亭里才算是停下,看她这一身,林平之深深的吸了口气:“丫头……不重吗?”
“重……”绿儿咬着牙回道:“可是妾身能忍着!”
她能忍,林平之可是忍不住了啊,这个世界里最珍贵的首饰,都是由黄金做成的,各类宝石,只不过是其中的点辍,她现在这一身……头上的发饰,足有十斤,身上的金镯子,又是十来斤,衣服上绣的,那不是金钱,而是金条吧?还有脖子上挂的大金镏子,都可以跳绳了吧?
这大半天的时间,都花在往身上挂这些东西上了吧?
林平之实在是看不过眼了,拉着她重新回到房里,开始一件一件的取了,先取的就是脖子上的大金镏子,然后就是手镯,不取不知道,一取吓一跳啊,两只手上,她居然能带十三只大手镯,怪不得走路的时候手都不摆了,敢情是重的抬不起来了啊。
然后就是头上,全摘了,不摘的话,连头发都看不到了呢!
“呜呜……少爷……”
绿儿委屈极了,自己好不容易能和他一起出去活动一下,她可是把自己的全部家当都装备上了,现在看来,少爷很不满意啊,会不会是少爷不喜欢自己了?
“这下好看多了!”摘了全部的首饰后,绿儿总算是不那么的晃眼了,林平之一边帮她重新梳头,一边对着她说道:“要我说啊,咱就是素素的往那里一站,最美的还是你,你说你这珠光宝气的,知道的你是我的人,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诗会第一的奖品呢!”
绿儿本来是准备哭的,可是听了他这话,却一下笑了出来:“讨厌,人家哪有嘛!”
林平之的动作是很快的,几下就把头给梳好了,然后找了个镶宝石最多的头饰,往她头上一戴,齐活了:“行了,就这样,咱的身份,不同于别人,我们就算是穿一麻衣,也是会场上的焦点,对自己自信一点,走吧,再去晚点,怕是饭都被人吃完了呢!”
绿儿没有说什么,也不哭了,笑眯眯的被牵着出门去了,又一次在少爷的嘴里得到了承诺了呢,少爷没忘了自己,少爷还是以前的少爷,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