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思朗没有任何迟疑,朝着那个人影走了过去。
“来了啊!”
平头小伙转过身来,一改刚才在格林童话酒吧里的放荡不羁,神色严肃地看着沈思朗。
“刚才你那话是什么意思?”平头小伙开门见山,一点也不含糊。
沈思朗也不用跟他拐弯抹角,直白地到告诉他:“拐子张的上家,是一个外号陈二猛的人,你可以顺着去查一下这个人,应该会有其他收获。目前我就只知道这么多,其他的你若是想知道,我后面可以想办法帮你打听。”
平头小伙显然没想到,眼前这个人竟然如此坦诚。
他好奇地问:“你就这么笃信我是警察?为什么?你就不怕我不是,转身就把今天的事情告诉了道上的人?”
面对质疑,沈思朗却说:“随你,反正我也不想在那里面待着,但要离开,除非毁掉他们,或是毁掉自己,我才不怕!”
他不怕这些,但却怕他们对乔以安不利,他不想因为自己给乔以安带去不必要的危险。如若不是这样,他根本就不可能混在胡文亮那群人中。
“怎么看出来的?”平头小伙卸下了戒备,他选择相信沈思朗。
沈思朗笑了起来:“我不知道,直觉吧,你很像那种从警校毕业没几年,仍有一腔热血和胆量,又敢深入虎穴的人。”
沈思朗在小时候见过这样的人,那时候他、乔以安还有乔以安的母亲因为在大年三十那晚被人抢了钱,去派出所报案,但因为数额太小,派出所很是敷衍,但却有个年轻的警察接待了他们,认真给他们作了笔录,并承诺一定会抓到那个抢钱的人。
几天后,那个警察真的将被抢的那微不足道的钱给他们送了来。
时间过去很多年了,具体的细节沈思朗已经记不太清楚了,他只记得,那时候那个年轻的警察也像眼前这个平头小伙子一样,留着一头爽利的寸头,眼神里面永远带着一种莫名的正义凛然之感。
但这个只是他猜测的一个线索,更重要的是,他时不时将手探向腰间的动作暴露了他并非道上人。
他这种戒备时就忍不住摸枪的动作,不会在普通人身上出现。
“所以你这是要投明弃暗?”
江面的风灌入沈思朗宽大的衬衫里,平头小伙的声音混在了风中传到了他的耳朵里,他目光却远眺着漆黑的江面。
“他们那些人,迟早要进监狱,我不知道到时候我会不会也跟着进去,但我知道,如果我给警察做污点证人的话,或许可以从轻处理。所以,为了自己的后路,我选择提前被策反,这也是我给自己留的退路……”
沈思朗语气深沉,一点也不像一个十九岁年龄的人。平头小伙静静听着他接着说:“我还有一个疑问,不知道你能不能帮个忙?”
“什么忙?”
“在牌桌上的时候,你应该听见了关于三年前金色年华酒店跳楼案事情,有翻案的可能吗?”
“那是你认识的人?”
沈思朗强忍住鼻间的酸涩,淡淡道:“嗯……是她给了我一个家……是养我长大的人。”
他说完,泪水在夜风的吹拂下,化作一片冰凉贴在了脸颊上。他握紧了拳头,咬着牙想要忍住眼眶里打转的泪水,却根本就无济于事。
“如果案件真的有问题,那么还大众真相,这是对受害者的尊重,也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公理人心的尊重。放心吧,这些事情本来就是我们的职责!”
平头小伙说完,突然伸出一只手来:“谭思明,蜀南警校毕业,刚调入竹城不久,合作愉快!”
在狂热的夏夜晚风的吹拂下,两只交握的手,达成了一个共同维护社会正义的合作。
沈思朗那晚很晚才回到同善桥街,他站在那条长阶的最底下,驻足抬头望向那个家,才发现,这里所有人家里的灯光都熄了,只有最顶上那间屋子的灯还亮着。
自从沈思朗告诉乔以安他辞了刘强夜宵摊的活,找了个工作到更晚的兼职后,乔以安每天晚上无论多晚,都会为他留一盏等他回家的灯,虽然费电,但他每次看到灯亮着的时候,都能感到一种心安。
这世上,除了乔以安,不会有人这么对他了。
“浪费啊!”他站在台阶下难以自持地笑了起来,“不怕,因为那是光。”
乔以安曾告诉过他,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过不去的,因为有光,就不会迷茫,不会迷茫,就一定能挺过去任何困难。
沈思朗笃信乔以安,也笃信他们的命运不会永远如此。
沈思朗想着这些,快步朝着台阶拾级而上,很快便回到了那个让他安定的屋子里面。他轻手轻脚地走了进去,发现乔以安已经熟睡了。
而现在,已经快凌晨五点了。因为担心吵醒乔以安,沈思朗便关掉了灯,窝在沙发上将就着眯了一会儿。
很快,朝晖就慢慢爬进了窗子,乔以安在闹钟响起之前醒了过来,睁开眼见身旁无人,疑惑着坐了起来,转头便看见了窝在沙发里的沈思朗。
沈思朗已经连续一个星期都是这样了,回来得越来越晚,每次回来晚了,都会窝在沙发上。乔以安没有问过他到底在做什么兼职,因为这些天来,他们好像连话都没有好好讲过了。
乔以安上学从不迟到,他每天早上做好早饭后,才将沈思朗叫醒。然后二人只能拿着馒头边走边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