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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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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迟单方面认识谈与修,很多年的事情了。

大概是高中那时候,他曾经短暂地和谈与修做过一段时间的同级同学,两个人的班紧挨着,因此他总能在某些下课后的时间,看到对方慢悠悠地走着,偶尔和朋友,大部分时间只有自己。

但诚如大部分人所想,仅仅是如此,那也不过是万千普通人中的一个,并不值得如何让人挂念;故事开始和发展都需要契机,而樊迟和谈与修的契机,来源于一个动漫展。

樊迟是对这些东西不怎么感兴趣的,只是凑巧那个展就办在他家附近,凑巧那天家里没人,他要自己出门吃饭,然后就看见自己常去的那家店里,熙熙攘攘坐了一大群人,个个奇装异服,气氛十分融洽。

谈与修就坐在他们中间,依然不怎么说话,但明显比其他时候都要放松许多;他同样也穿得很吸睛:戴一顶纯白色的长假发,穿了一件从头到脚都是白色的长袍,底下却随意踩了一双帆布鞋。

樊迟那时候还不知道谈与修的名字,只依稀记得对方是他隔壁班的同学,更何况谈与修妆面十分精致。不过看上去有些热,右手边还放了一双巨大的白色翅膀,即使是樊迟这样不关注这些的人,也能轻而易举地认出,对方扮演的人叫做审判者月,并且不得不说,还挺好看的,一点也不奇怪。

樊迟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就那样盯着,看了许久,直到自己的心跳开始慢慢加速,脸颊开始发红,才逃也似的移开了视线,但耳朵却还灵敏,他听见谈与修的同伴问他:“嗨,月,你为什么不戴上你的白色翅膀?”

谈与修应该是笑了一下,才说:“不要为难我啦,翅膀太重,一会儿进场的时候我再戴。”

进场?一会儿他们就要走了?

樊迟耳朵高高竖起,果不其然,谈与修和那些人又坐了一会儿,然后就各自大包小包地拿起东西,准备离开了。

只不过谈与修好像还是没拗过他那个好朋友,几人站在马路牙子上,七手八脚地往谈与修身上套那副看上去就沉甸甸的翅膀,做这些动作的全程,谈与修都没有表示过生气,甚至看上去还有些受宠若惊;他笑眯眯的,然后又把鞋脱下,露出一双赤裸的足,旁边有人举起相机,叫道:“月,看这边!”

他抬眸望过去,正好和路那边的樊迟对上视线,不过很快就转开,大约并没有放在心上。

但就是这短短的一瞬,却成为了樊迟往后很多年挥之不去的惦念,他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会做梦、各种各样的类型,梦里面,有时候是他成为了谈与修朋友中的一员;有时候是他横穿马路,像认识很久一般朝对方道一声好;但更多的时候——

是他将穿着白袍的谈与修褪个精光,压在身下,做尽一切不可为人知的荒唐事。

从那之后,樊迟兜兜转转地从很多朋友嘴里问出了谈与修的名字,只不过很可惜,后来他老爹发了财,就将他转到了另外一个地方上学,再然后就是毕业、大学、大学毕业,两个人短暂交错过的轨迹只在樊迟心里留下浓墨重彩,故事的另外一个主人公却对此一无所知。

樊迟想到这里,盯着已经又灰了屏的手机,困惑焦躁地重重叹了一口气。

可是消息还是要回的,他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胡乱应付道:[我倒也还好。]

没办法,现在的他还完全没有勇气去质问,更何况人心本就易变,或许谈与修之前喜欢,现在不喜欢了也是人之常情;他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像他一样长情,那总归只是他个人单方面的寄托。

但樊迟不知道的是,收到这条消息的谈与修,也并不像他想得那么从容。

因为,但凡是为之付出过心力的爱好,无论是否能做出成就,都很难彻底地完全地放下,更何况谈与修从各种方面来说都是一个长情的人,他爱看老电影,爱读看过很多遍的旧书,他的长情甚至已经到了一种作茧自缚的境地,又怎么能说不喜欢就不喜欢。

不是不喜欢,只是不敢了。

我们站在樊迟的角度看完了前半段,但故事还要有一个后续和结尾,那天的动漫展,本来一切都是美好而完美的:谈与修用自己积攒多时的零花钱买下那套s服,他和共同喜欢splay的朋友一起吃饭、候场,十几年的人生里,他从没有那么快乐过,直到谈冉出现。

他是单亲家庭,跟妈妈姓,谈冉是他的母亲。

谈与修完全没办法形容,当他带着残妆和一头出了汗的乱发走出场地时,谈冉看着他冷漠而又嫌恶的眼神,她道:“谈与修,你怎么会喜欢这种东西?”

谈冉那个时候并不像现在这样说话如此尖利,只不过还是隐约可以从谈吐中窥探出一二,她面向自己一瞬间脸色苍白的儿子,说话也依旧残忍:“你知不知道,已经高中了,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情是好好学习?”

——“这种小孩子玩的东西,你以后都不要参与了。”

谈冉总在给谈与修灌输,只要他考上一个好学校,这些都是将来他可以任意做的事情,只是现在不可以,但她从来没有想过:人类对任何东西的喜欢都是有时限的,需要靠日复一日的主动了解和新鲜感来维持,总将空洞的承诺给予以后,对于现下喜欢这些的谈与修有多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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