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在两间小公寓内缠缠绵绵了一周,临了又要分别。两个人类计划着离家七天,出一趟远门。
丁厌搜索着目的地的自然风光,无精打采地坐上了飞机。
他何曾去过那么偏僻的山区,此行还是体能大挑战,他不临阵脱逃就算言而有信了,遑论期待呢。
下了飞机换乘火车,火车行驶到镇上,再改坐越野车,颠簸一路,在暮色沉沉的傍晚,他们来到驻扎在山下的一片宿营地。
这季节本该是徒步和踏春的旺季,可他们来的是鲜为人知的后山,除了他们只有一拨省内游客。
丁厌很难接受现代都市以外的文明,看到那座四面漏风的小木屋,凉棚下还堆着柴火——好家伙,比夏天吃小龙虾的山村还简陋呢,连砖瓦房都没有。
他拉着楚瀛的手不想放开,试探道:“我们晚上睡哪里?”
楚瀛说:“帐篷。”
帐篷是多么伟大的发明!
丁厌放心道:“那还好,我去洗洗手。”
他放下包,走向小木屋左侧的外墙,那里接了一根水管,水龙头生了铁锈。
山涧流淌下来的水冰冷彻骨,把他的指头冻得红红的。
丁厌洗个手的功夫,再回到原处,戴心诚和爱撒娇不知从何处冒了出来;这两个到的比他们早,前者顶着死人脸,后者笑得很开心,向他们问好。
他不是没住过帐篷,但和楚瀛睡在同一顶帐篷里,那感觉新鲜又新奇。
他像一只幼虫缩在睡袋做的卵壳中,只探出脑袋看平板追剧。
——马凌峰的新剧,播放量很高,他事先缓存了15集,但看了两集就坚持不下去了;编剧的脑子但凡有瓜子仁儿大,也写不出这等剧情。
楚瀛衣着齐整,坐在他旁侧看书,那是本关于昆虫的外文书,插图是纯手绘,将虫子们的口器触须刻画得栩栩如生。
丁厌扒掉睡袋破茧而出,展开细秀的四肢压在楚瀛的腿上,宛如停靠的蝴蝶。
“好无聊啊……我要抱怨了,你大老远把我拐到这种荒山野岭来,什么娱乐活动都没有,只能看烂剧和发呆。”
“他们在外面烤火看星星,你想去吗?”
“有酒吗?”
“应该吧。”
丁厌裹上外套,掀开帐篷。营地里燃着两簇篝火,火堆旁的爱撒娇举着一罐啤酒,闻声转过头来,隔空和他碰杯,“快来,给你留了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