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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第1页)

我连这部作有没有人看都不知道,如果有人看也一定是十分冷漠的读者,因为他们从来都不跟我互动,连提个问题都觉得麻烦(泪奔),本宫真的都肝肠寸断了……不过这样也好,因为我早就对这部作没人看而感到了觉悟、都已经默认了这个现实,于是写着写着,如果有人看的话应该可以注意到,我最开始用词还是故意弄得比较斯文的,但是后来越来越崩,崩着崩着就崩的跟我平时说话没什么两样了。

因为我知道,我自己写,最后恐怕也只有自己看。

其实一个人乐在其中真的挺不错‐‐

这回作者想跟恐怕不存在的读者们说些心里话。

作者君我初三狗,就是个被熊孩子们狂虐的小狗狗,15岁,虽然个人简介里性别填写是男,但是本宫是个妹子啊!因为从小一直都在男孩子堆里长大,所以一直以为自己是个男的,直到初中喜欢上三次元的石晓峰才突然顿悟……那时候还一直以为他是我好哥们,一瞬间自己崩了‐‐我怎么会喜欢我的好哥们!?我是gay吗?诶不对我是女的啊!

但是个人说话习惯莫名地偏向男性,于是一直都在各种社交软件上填写‐‐性别男。

我就是个交友不慎祸害终身的典型例子,所以大家交朋友一定要首选同性啊!!!!

对不起我跑题了。

总之就是我现在一个人极端口语地写着小说,毫无顾忌,写着写着真的有种倾诉心里话的感觉。于是写着写着就停不下来了,把我想说的话,都借两位猪脚的内心独白表达了出来,这也导致了我在后记中没话可说。

不过这样真的挺好的,我将一切都倾诉出来,好像也没那么喜欢三次元的石晓峰了。

还有,一直都很想说了,我和三次元的石晓峰决裂了,其实也没有……如果我们两个还像以前一样有默契的话,那他一定也像我一样有很多话想说,像我想他一样想着我,也像我无法对他产生任何厌恶之情一样喜欢着我……但是……我们都不符合对方的标准,可是却可能是世界上最合得来的那个人……

是我错了,我们这样的类型更适合做盆友,但是是我错了,是我先起的其他感情……

于是我把我想说的一切都倾注在《临界值》中,最开始并没有这么多我个人的感情,但是写着写着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实逐渐改变,想说的话越来越多,《临界值》也变成了我倾诉自己的地方‐‐这么想想也挺可悲。怎么说呢?寄现实于虚幻的网络写手吗?差不多吧。

我似乎是全都说出来了,但是实际上还是有一些没说出口,所以当我在159章写了将近5000字,然后不舍地打上&ldo;‐‐end‐‐&rdo;的时候,其实很想狂按backspace键把完结的符号全都删除,毕竟我还想继续写,还有更多想给石晓峰说的话没说出口。但是又看到了上面那句&ldo;我相信一切尽在不言中&rdo;,最后还是放弃了。

我真的有很多话想一次全都倾吐出来,那一定如同滔滔江水一般川流不息(这个比喻好想笑)。但是我却没有勇气跑到石晓峰身边全都说出口,于是就没法说出口了,深深埋在心里,很长一段时间把我压得似乎要进入地面,我不愿意承认这个现实,于是越发的暴力了。

我们的小辰做了大姐头的直隶,走上血腥的不归路就是我这段感情的体现。但是我是渴望解脱的,似乎之后也稍微解脱了‐‐就凭着一遍一遍地回忆我们以前的事情、一遍一遍地妄想未来美好的结局,或者说在《临界值》中一章一章地疯狂打字。

小辰最后不是也解脱了吗?但是他的解脱伴随着石晓峰的回归,双方矢志不渝的信任,愿意为对方奉献自己的爱……我却只有虚幻的《临界值》而已。

对了,三次元的石晓峰以前也叫我&ldo;癫痫&rdo;。

刚开始写这篇的时候是想要纪念我们做了四年朋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写着写着写到了第五年,可是却是见证着我们分道扬镳的第五年。真的很遗憾,实际上我一度想把《临界值》be了,但是不知道从哪里看到一篇文章,说贝多芬在身患重病、完全失聪、众叛亲离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创作的故事,这个我们都耳熟能详了,但是唯独那篇文章轻描淡写地提了一下‐‐他就在那段孤苦无依差点放弃的日子写下了《欢乐颂》。

《欢乐颂》,明明是从一个绝望的人笔下写出,但是众人却只能从其中品尝到快乐与希望。

贝多芬这位大神好像还留下了一句名言,具体怎么说的我忘了,大概就是‐‐快乐并不会消失,当人们对现在感到困苦的时候,它也仍然存在不变的过去中。

贝多芬这位大神似乎是一边忍受着痛苦,一边回忆着孩提时代,一边写下的《欢乐颂》。

伟人有一个伟大的意义,就是他能够激励普通人。

我是个普通人于是就被他激励了,于是又突然不想be了‐‐听起来很扯淡对吧,但是确实是这样。

我突然发现自己写个感情戏,跟狗拉羊肠子似得稀稀拉拉地拉个n久,这也跟自己的性格有关。我和三次元的石晓峰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吧,纠纠缠缠n年才得以说出那句&ldo;我喜欢你&rdo;,前前后后说了有3遍,他虽然第一次对我傻笑了一节课,第二次说他知道,第三次第二天就跟小伙伴们聊了起来。但是我们到现在,纠纠缠缠n+1年,还是没纠缠出来什么结果,反而差不多斩断了。

‐‐我们从7岁的时候就认识了,可能在更久以前,我们都不记得的时候就已经碰过面。以前有一段时间,明明我还是个小学生但是莫名地十分绝望,这和我的性格有关系。那个时候一直孤单着,受人排挤被人抨击,虽然都是小孩子的手段,但是我自己就是个心思甚至稍微敏感一些的孩子而已,于是当然受不了了。

一度都想像新闻中那些写个作业都自杀的熊孩子一样,写一封遗书,随便找个地方死了算了。

但是我绝望的眼中映入了他的身影,最开始是完全与我相反的‐‐从来都是万众的焦点,从来都是一副昂首阔步的样子,有那么多朋友,有那么多人簇拥着他,我霎时间很羡慕,很想多看他一眼,于是拖延着拖延着没能去死,遇到了他的好哥们贾豆豆‐‐没错三次元也有这个人,虽然不叫贾豆豆这么蠢的名字。

最开始是贾豆豆为我开的门,我逐渐变了一点点,从只敢远远地以一种仰望天神的心态望着他,变成了能够偷偷地喜欢着他‐‐没错就是喜欢,我并不是什么早熟的小学生,只是单纯的喜欢,无关利益与性,只是被对方的灵魂最纯洁地吸引了罢了。

有一天下大雪,他突然从我背后闪出来,然后一脚就把我铲倒了雪地里,他也没站稳倒在地上。两个人以一种杀马特的既视感缠在一块,不久之后就各自爬起来走了。他带着几个好哥们离开了几步,但是却又回过头看我,说:&ldo;你没事吧。&rdo;我无法回答他只是一直低着头,那副样子或许可以用羞涩形容,害怕自己的little秘密被他看穿了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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