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们应当还有一些故事的,怎么就记不得了。
再后来,我们上了高中。
是的,我与他的开始在初中。
我在情窦初开的年纪,就已经遇见了会铭记一生的男生。
高中,我们还在同一所学校,但我去了最好的网络班,他去了最末尾的普通班,我们被一条天桥隔开,分别在不同的教学楼,很难再遇见。
我所在的班级里有很多初中的老同学,其中包括刘涵雨。
她还是那样讨厌,以自我为中心,傲慢,跋扈。
但与初中不同的是,没几个男生愿意再捧着她了。
人真的很奇怪,我讨厌她,可看她没人搭理,我又可怜她,接受了她的示好,和她成为了朋友。
很自然的,周予珩作为她曾经最要好的异性朋友,我的前男友,我们在某个情形下谈论起了他。
她问我,为什么要跟周予珩分手。
我告诉了她事情的原委。
听完后,她又问,“你知道他为什么不找你吗?”
“为什么?”
“那天是他表哥生日,他为了多你待一起没去,但那天你却一直跟别人一起玩儿,晚上他表哥叫他去喝酒,他不好再推辞,去了被灌酒,直接断片了,睡到第二天下午才起来,这期间你没跟他发过一条消息,他不知道你是生气了,他想的是,是不是他不找你,你就永远不会主动找他。”
是,他不找我,我不会主动找他。
“他在怀疑,你到底是因为他们起哄和他在一起,还是因为喜欢他和他在一起。”
是,我是因为起哄,不是因为喜欢。
“他还在等你主动找他,哪怕是跟他撒气,他说只要你找他,他一定哄好你,可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你一句分手。”
她说,周予珩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说了分手,就算再喜欢,他也不会挽留。
她还说,在我和他分手的那天,他哭了很久。
她告诉我这一切的那一晚,我躲在被子里也哭了很久。
因为那时候,我喜欢上他了。
而我们,已经错过了。
喜欢这件事,真的很难说清。
我是在高二那一年,突然喜欢上他的。
我始终记得,在那个枯枝欲坠的冬天,每个人裹着厚棉衣,外套蓝白校服的人群里,他穿着一身灰色大衣,像韩剧男主一样出现在我面前。
我们那个小城,没几个男生会好好收拾自己,他是我在学校第一个见到穿大衣的男生。
他长得高,清瘦,穿大衣很好看。
就是这样突然的,我喜欢上了他。
他比初中更会打扮自己了,也更好看了,还是体育特长生,是很耀眼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