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梅被成功的解救。
一个月后,江城中级人民法院由该院的第一副院长和四名高级法官组成了一个特别法庭。
特别法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庭审理了冷坚、程一鸣、白冰和陈阿毛、柳树林盗窃集团抢劫豪华观光列车黄金的案件。
由于这一案件涉及到国家机密没有公开审理。
原告是g101102次豪华观光列车和金城国家黄金储备库。
原告代表g101102次列车的列车长周文英和金城国家黄金储备库的刘国民委托的律师宣读了起诉书,并向特别法庭一一提供了被告在作案过程中使用的液化气钢瓶、防毒面具、衣服、大皮箱和程一鸣的专用开锁工具以及他藏匿的十一根金条。
湘西地区公路巡警六支队的副支队长黄金华代表公安机关提供了陈阿毛、柳树林的审讯录像、录音、笔录和参与此案的&ldo;工具&rdo;吉普车的照片。
被告冷坚、程一鸣、陈阿毛、柳树林委托的辩护律师为他们四人分别进行了辩护。
他们请求法庭对在这一事件中涉及到的在g101次豪华观光列车反劫持行动中,冷坚和程一鸣的不同表现给予适当的减刑。
吴刚和十二名获救的人质作为被告人冷坚和程一鸣的证人提供了详细证词。
经过上午、下午两次开庭和激烈的法庭辩论后,审判长与另外四名法官经过简短的沟通,宣布法庭暂时休庭,两日后继续开庭。
章铁林、秦男和其他被解救的人质以及冷坚被解救的妹妹冷梅是为数不多的旁听者。
作证和旁听的人质以及冷梅和被告的律师事先都被告知,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得向外人谈论这一&ldo;惊天动地&rdo;的黄金大劫案。
第二次开庭,冷坚和程一鸣先后进行了最后的陈述。
他们都对自己在这一案件中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随后,陈阿毛和柳树林也进行了最后的陈述。
他们也都对自己在这一案件中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章铁林、秦男、其他被解救的人质以及冷梅仍然是为数不多的旁听者。
短暂的休庭后,审判长宣布审判结果,并向被告人分别送达了判决书。
判决书如下:
冷坚,男,三十六岁,盗窃集团主犯,犯有抢劫国家财产罪、故意杀人罪。
该犯策划并伙同程一鸣、白冰等二人共同实施抢劫g101次豪华观光列车运往金城国家黄金储备库的黄金,该犯在作案过程中用液化煤气毒死担任押运的四名警卫人员。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不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