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受责备之感。
对起身告辞的我,江津子的妈妈问:&ldo;不是有事情吗?&rdo;
我说并无事,只是路过顺便来看看。
&ldo;对不起,给我一些火柴好不好,火柴棒就可以。&rdo;说着,我拿出准备好的空火柴盒。有新的,说着她拿出一盒新火柴。我把小盒火柴放入口袋告辞。
在那位小女孩枕边,月亮今后还会再来吗?我心中浮起坚决否认罪行的江津子,以及那份投书之事,回分局。
‐‐金子刑警之报告
访问对象:六钱文书房。
目的:被害人须贺俊二妹婿修作,不在场证据之调查。
理由:俊二的妹妹芳江,在胞兄入狱后,与母亲接掌书店,但因不善经营生意一落千丈。加上女性家庭的生活不方便,接纳母亲缝的胞兄木崎利辅(江津子的公公前市议员)之意见,迎冈谷市广烟农家大贺才市的三男修作做入赘女婿。
俊二在狱中同意妹妹招婿之事。但财产方面没有做明确决定之前,俊二便获假释出狱。
俊二回家之后,立即表明,欲结束书店,将财产平分,他自己打算到东京重新出发。但母亲妹妹都表示反对,修作也认为俊二只为个人打算过分。并将此事与同业商量过。
看到上午的投书。感到侦查有过于集中于木崎江津子,而忽略对其他方面行凶动机之可能性。检讨结束,认为对有关人们之不在场证据,有予以调查之必要。
结果:修作当晚之不在场证据十分明确。当天晚上五点,他出席同业之聚会。在会中接到命案通知,有多人证明。
另外,母亲缝、妹妹芳江,调查结果,不在场证明也确实。下午两点回分局。
‐‐川北刑警之报告
唉!真是狼狈极了。我千里迢迢地搭乘巴士前往,却抱头缩尾而回,其他就不必再提了。我是去丸山镇的。探访的对象是松永健三‐‐就是那个节子的老爸。四年前俊二犯伤害案件,因此而丧命的那位女孩的父亲。我去访问,却弄得差点下不了台。
看见今天上午的投书,我无意中想到,如果不抱成见地加以相信,又将如何?
戴眼镜、穿滑雪衣的男人,假定相信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又如何?这些事虽不能肯定,却也无否定的根据。
如此则除江津子之外,具有行凶动机的人存在吗?想及于此,我不禁吓了一跳。仅仅为了赏花归途,偶然走入吃茶店,即遭到醉汉俊二杀身之祸的不幸女孩。她的老爸,在宣判法庭上,嘶声叫喊:杀人凶手若不被判死刑,他即将亲手杀他。
这位老爸的心情不难想象。法律这种工具,即使伤害杀人,也只会判个四年五年而已。女儿的生命却无法挽回。混蛋!畜生!他若释放出来……这个假说并非无据。因此,松永健三便具有杀死俊二之有力动机。
他的家位于丸山镇郊区。是一家规模不小的杂货店。于是依照惯例,先走入离他家隔两三间的一家香烟店。欲打听打听他的为人风评。奈何这一着便是失败的启端。
香烟店看店的是五十岁上下,好人代表似的老板娘。我考虑到,若唐突地以上田分局刑警身分出现,会弄僵气氛。幸而事先得知,死者尚有叫友江的妹妹。因此便假充乡下仍流行的媒人角色,采取迂回战术做试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