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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第1页)

《尔雅》,是江邑正正经经教于元宝的第一本书籍,就像江邑说的,有了这个开头,其它的东西学起来真的就快多了。

而这本元宝的启蒙书,从江邑的简单解说到最后的融会贯通,元宝总共花了一日的时间。这还是里面的东西太深奥,江邑足足讲了一日的结果。

至此,元宝在江邑的心里,从傻子一跃成了天才,再后来,天才就升级成了怪物。

对,就是怪物,凡事他讲过的东西,哪怕只有一遍,元宝就轻而易举的记住了。

简直可怕。

原来江邑还觉得,元宝这年龄有些大了,已经早就过了启蒙的最佳时期。想要在科举上有所成就,简直痴人说梦话,学个几十年能考个秀才回来当他的地主老爷就非常不错了。

偏偏,这个便宜徒弟的表现,彻底推翻了他的想法。若是朽木不可雕,他也懒得费那个心,但若是一个璞玉,总不能让他毁在了自己手里。

江邑终于对元宝这个便宜徒弟开始上心了。开始的时候,每天一本,不懂的细细和他讲解,后面发现他完全吃得下。干脆就在讲解的时候,各种其它的典礼往里穿插,没想到这样反而学得更快了。

怪物…江邑心里直嘀咕。

当然,与课业的一日千里不同,元宝的那字…依旧和狗爬似的。

没办法,这玩意儿就算再有天赋,也不是一朝一夕能练出来的,必须靠时间的积累,一点点慢慢磨练出来的。

于是,怎么让元宝练字,反倒是成了江邑最头疼的事。毕竟科考是离不开笔试的,只要你那一手字写的像狗爬的,任你学问再好学识再渊博,也没人会多看一眼的。

为此,江邑给元宝准备了一大把毛笔,让他每天练习。买的白纸不够了,就干脆让他直接沾了水在石桌上写。

没有拿过笔的人,一开始总是吃不消了,不到半刻钟,元宝就感觉手腕一阵阵酸疼。只是他没吭声,依旧一笔一划地写着他的字。这样程度的疼,他自认为还忍受的住。

江邑自己是多年拿惯了笔杆子的人,早就忘了这茬,等他想起来时,一天已经过去了,而元宝的手腕,居然因为用笔过度,泛了红。

江邑深深的看了这个在他形象中娇气,呆傻的少年,再次认识到,自己这一次,是真的看走眼了。

难得的,他特地烧了热水,往里面添了盐,还给他挤干了毛巾,&ldo;给,敷着。&rdo;

江邑突然的好态度让元宝愣了愣,连忙站起来道谢,&ldo;多谢先生。&rdo;

&ldo;好好敷着,明天别找借口偷懒!&rdo;

&ldo;哦。&rdo;

☆、第12章回家

办丧事是件非常麻烦的事。

要摆席宴请宾客,要请道长做法,而且一忙碌就是好几天。特别是嫡亲子孙辈还要哭丧守孝,连个觉都睡不好。

长生披着麻布跪在灵堂的角落里,听着周围此起彼伏的嘶吼声,明明连眼泪都流不出来了,偏偏还要做出非常难受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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