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对著作权法一无所知&ot;这几个字不过是幼稚的借口
于是我冷言回信请葛蓝带出版社老板到我经纪公司一趟否则就只有法院相见
到了这个阶段我的盛怒只剩下一半不管葛蓝是笔名还是怎样
他在道歉信里已大致承认他的抄袭事实让我的怒气消散不少
这是很关键的起步这也是我愿意请他到我经纪公司一谈而非只有法院一途的主因
后来小郭襄与我到书局实际将葛蓝的其余三本着作看一看确认有无更多的抄袭
当时我感觉到这四本书至少有三种行文风格在里面
所以我推测葛蓝可能不只抄了我的作品或葛蓝并不是一个人而是集体创作的代表
再后来
葛蓝与出版社老板都写信给我致歉并说明了实际的内幕
葛蓝果真是集体创作是出版社的编辑群合力制造出来的虚拟作家
抄袭我的编辑是个刚毕业的女学生没有领到版税而是办公室薪水
每天上班的工作内容就是写稿
该女在信中写道她因为不知道出版社是否愿意让葛蓝的真实状态曝光
所以第一时间写信给我时不敢用真名只敢用笔名
信中强调她的反省与悔意并附上真实姓名
(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她没有附加但书地承认抄袭-----没有见鬼的笔记本!!!)
我勉强接受了这个说法并与该女与太阳氏出版社老板约了110我的经纪公司见面
到了这个阶段我差不多没有特别的怒气只剩下对后续处理的冷静思考
也终于把猎命师11给写完(这次特别艰难因为我坚持把结尾断在某个地方)
时间拉到110
经纪公司方面认为由于作品一再被抄未来还有可能面对类似状态
如果不走法庭戏路线此事的处理一定要有警戒作用
我与经纪公司的法务律师讨论不到一个小时就定调处理的方式
1在四大报的艺文版刊登道歉启示(大小不拘,别小到用放大镜看就行)
2在我的经纪人面前,盘点,并销毁库存书(这很正常)
3计算出版社销售此书的获益,作为赔偿的金额
(没有要对方大吐血的意思,这原本就是对方不该得到的不当获益。
此赔偿金额自然归我,我的后续做法是捐出去,毕竟这是很烂的事情,
我没打算从很烂的事情里面得到任何利益)
不过我很孬约定的时间快到了我有点坐立难安
毕竟对方是女生我很怕女生哭她万一哭不停我其实会很难受
但这三个处理原则必须执行完毕对我对公司对潜在的抄袭者都很重要
不能因为对方哭我就弃守(重点是这三个原则一点也不强人所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