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价虽高,进山一趟获得的利润也是非常可观的。如果条件允许,在这一带做山货生意的人们恨不得一头扎进山里,源源不断地赚足钱。
司冬墨这一次跟他们出去,承担着保护众人的任务,作为回报,阿进的父亲乐伯除了会带他进山熟悉路况之外,还会教给他打货和卖货的基本知识。平常在乡里,司冬墨为人寡言少语却很热心,时常会无私地帮助他们,因而这次乐伯一家也想拉他“入伙”,帮他一把。
而司冬墨这次出村,除了进山学着采货以外,他还存有另外的心思。先前弟弟乐弘打猎卖鹿肉的事情给了他一些启发。如果把打到的山货原封不动地卖出去,那么就只能赚一个成本价,相对低廉。而倘若将山货加工之后再卖出去,则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而不必被中间人赚走差价。
几个人赶着驴车随意聊天,忽然,从司冬墨乌黑的头发丝当中钻出了一个红色的小毛球。叫作阿财的少年眼睛最尖,他立刻指着男人头上的那团红色,叫了起来:“天啦,墨哥的头顶着火了!”
男人伸手上去,把小鸟从头顶上拿了下来,好笑地看着那少年:“这是我养的小鸟,名叫小红。”
“咕咕叽!”祁砚第无数次鼓动翅膀发出抗议。我才不叫小红!
而那少年误以为尖叫的小鸟是在和自己打招呼,不但没有愧意,还冲它露出了憨厚的傻笑。
“墨哥,这是什么鸟啊?”
司冬墨摇摇头:“不知道,不过它有很多种绝活儿,我之前见它喷过火,还会吐毒液。”
“这就奇了。”阿财瞪大了眼睛,“我听说鸟类异兽通常只会具备一种技艺,而这个小红同时具备烈火和剧毒能力……这小不点还真是不简单。”
祁砚来到异世之后,好几次听人说起“异兽”这个词。他知道“异兽”指的其实就是这个世界里活动的生物,既包括他这样的“鸟类”,也包括江里如鲶鲨这样的鱼类,甚至就连司冬墨田边的蛇肚花也因为能够动弹和食肉属性而被归到“异兽”类别之中。而其余那些不会活动的草木则统一被归类为植物。
阿财问乐伯:“伯父,您认得这小鸟是何品种么?”
乐伯在他们中是资历最深的长辈,再加上常年在外奔波,应是见多识广。但他凝神看了看小鸟的模样之后,也露出为难的神色:“我也不知道。不过,这鸟儿目前还只是雏鸟,或许等它长大之后,身上的特征才更明显易辨。”
“新同伴”的出现引来了众人的关注。那个叫阿财的少年似乎格外喜欢祁砚,甚至大方地拿出了自己兜里的瓜子,希望能喂“小红”吃掉。
征得祁砚自己的同意后,男人把鸟儿放到了少年的手心。阿财小心翼翼地捧着小鸟,看着那圆嘟嘟的肥毛球儿在自己手里一点一点地啄着瓜子,手心被啄击的触感痒得他龇牙咧嘴,同时也兴奋不已。
少年有时会忍不住伸出手指,在鸟儿毛茸茸的背部挠两下,捏一捏那充满弹性的小身子。但看到那双浅碧色的大眼睛无辜地望向自己的时候,他又咽了口唾沫,强行忍住了狠狠撸毛的冲动。
“冬墨,听说你们乐家还欠着姚老板那边不少赌债?”
乐伯向男人问起还债的事情。司冬墨也坦然道:“是的。三年前乐家老爷被姚老板套住,在那里吃喝嫖赌,把家里的二百亩田都输了个干净,就连宅院也抵押里出去。姚老板看我们家一无所有、没法还债,就又借了七八亩地给我们种。
但乐伯您也知道,这么一小块地也就够我们一家三口人吃个饱,再勉强剩点,一年赚个两三千铜板顶天了,无论多省吃俭用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还清赌债。”
乐伯拍拍他的肩膀:“你不必担心,做山货比种地来钱要快。你要是一早跟我们进山就好了。”
司冬墨点头笑道:“我知道。不过,我的弟弟乐弘……他做事没谱,我不放心让他和母亲两个人待在家里。我娘最近身子不好,常在床榻上躺着养病,而乐弘就连做饭都不会,也没什么耐心给我娘熬药。我怕他俩在家里受苦。”
又道:“再加上姚老板那边每两个月会有人过来催债,我弟弟那个暴躁的脾气,我怕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充英雄,又和人打起来。”
乐伯听他说着家里的状况,心下了然:“你这个弟弟并非血亲,不方便管教。只是他母亲可是他自己的亲娘,他再如何顽皮偷懒也得有所顾忌,总不会气着自己的生母吧。不过话说回来,你这回倒放心他在家里?”
司冬墨的神情有些无奈,“好在前些天赌场的人已经来收过债了,短期内不会再找上门。不过,这次出门之前,我答应乐弘一定要赚够一千个铜板,也就是十个银元才会回家,不然下次他可就不会这么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照顾母亲了。”
乐伯微微皱眉,思索道:“十个银元……我们通常走一趟货也就赚二十个银元,还是几个人加起来。”他望着司冬墨,“你一个人赚十个,有些难度。”
司冬墨笑了笑:“乐伯您不必费心,按照您原本的计划进山采货便是。我只拿我应得的一份,至于不够的部分我会想办法。”
乐伯见他自信的模样,便也笑着点点头,不多言语。
他们在山道上一刻不停地赶着路。此时已是盛夏,山外的村庄里已经泛着热气,但深山之中却是出人意料的寒冷,或者准确来说是——阴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