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什么事都可能的。&rdo;泰德砰地关上了他的汽车门,把钥匙插进孔中,手像木头一样麻木。问题在他头脑中飞速旋转:斯达克和他家人已离开去罗克堡了吗?他希望这样‐‐他希望他们被绑架的消息在警方通讯网中传开之前,他们已经安全离开。如果他们乘丽兹的汽车被人发现,或如果他们还在鲁德娄,那就麻烦了,太麻烦了。他竟然希望斯达克顺利逃走,这真充满讽刺意味,但这正是他现在的处境。
说到逃走,他怎么才能甩掉哈里森和曼彻斯特呢?那是另一个问题。靠加快速度甩掉他们是不可能的。他们开的普利茅斯汽车看上去很破旧,但它强有力的发动机声表明它能在任何路上行驶。他认为他能把他们甩掉‐‐他已经想好了怎么和在哪里做‐‐但开到罗克堡还有一百六十里的路程,他怎么能避免被再次发现呢?
他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他只知道他必须设法做到。
&ldo;记得玛莎姨妈吗?&rdo;
他对斯达克所做的解释纯属瞎扯,而斯达克确信以为真了。由此看来那狗杂种并不完全了解他的思想。玛莎是丽兹的姨妈,这是真的,他们曾躺在床上说要躲开她,但他们所谈的是躲到像阿鲁巴或塔希提那样的外国地方去……因为玛莎姨妈对罗克堡非常了解,她到那儿看望他们的次数比到鲁德娄的次数多得多。在罗克堡,玛莎姨妈最喜欢的地方就是垃圾场。她是全国步枪协会的会员,总是按时教会费,她喜欢在垃圾场射杀老鼠。
&ldo;如果你要她离开,&rdo;泰德记得有次他对丽兹说,&ldo;那只有你自己去对她说,她是你姨妈。而且我害怕如果我告诉她,她会用那支枪来打我。&rdo;
丽兹说:&ldo;我想血缘关系也没什么用,她眼里有一种凶光……&rdo;她假装害怕地哆嗦了一下,然后咯咯笑起来,捅捅他的肋骨,&ldo;你去吧,上帝讨厌胆小鬼,告诉她我们是环境保护者,连对老鼠也一样。泰德,走到她面前去,说,&lso;走吧,玛莎姨妈!你已经杀死了垃圾场最后一只老鼠!打点行李走吧!&rso;&rdo;
当然,他们谁也没开口叫玛莎姨妈走,她还是每天去垃圾场远征,她在那里射死了几十只老鼠。最后,幸福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泰德开车送她去波特兰德机场,把她送上了回爱尔尼的飞机。在门口,她令人难堪的双手用力握手‐‐好像她刚结束一次商业谈判而不是告别‐‐并告诉他她明年可能还会来看望他们。&ldo;我他妈射得太棒了,&rdo;她说,&ldo;肯定射死了六、七打那些传染病菌的小东西。&rdo;
她再也没回来过,虽然有一次她差点儿就来了。
她最后一次来访后,&ldo;记住玛莎姨妈&rdo;就成了暗语,就像&ldo;记住缅因州&rdo;一样。它的意思是他们中的一个应该去仓库把步枪拿出来,射死某个特别让人讨厌的客人,就像玛莎姨妈在垃圾场射老鼠一样。现在回想起来,泰德相信丽兹曾在《大众》杂志的采访拍照过程中用过这句话,她曾转过头低声对他说:&ldo;我不知道那个女人迈尔斯是否记得玛莎姨妈,泰德?&rdo;
然后她捂着嘴咯咯笑起来。
很好笑。
只是现在它已不是一句玩笑。
现在也不是射杀垃圾场老鼠。
如果他没弄错的话,丽兹是在试图告诉他跟在他们后面,杀死乔治&iddot;斯达克。平常丽兹听到无家可归的动物被送到动物收容所都会哭的,而现在她却要他杀人,那一定是她认为别无选择了。她一定认为现在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斯达克死,要么她和双胞胎死。
哈里森和曼彻斯特正好奇地看着泰德,他意识到自己坐在发动起来的汽车方向盘后沉思了差不多一分钟。他举手致意了一下,把车倒了出来,然后驶向缅因大街,离开学校。他试着考虑在这两个警察通过警讯无线电知道他们的同事死去之前甩开他们。他试着思考,但总是听到斯达克对他说,如果他捣鬼,等他到达罗克堡的夏季别墅时,他只能发现他们的尸体和丽兹临死前诅咒他的磁带。
另外,他总是看到玛莎姨妈,她用那枝枪瞄准着老鼠,这些肥胖的老鼠正在;垃圾堆和上面燃烧的红色火焰间跑来跑去。他突然意识到他想射杀斯达克,而且不用022口径的步枪。应该给狡猾的乔治更大的东西。
一门榴弹炮可能刚合适。
在破瓶子和罐头交织成的反光中,老鼠先是身体扭动着飞起来,然后内脏和皮毛炸裂开来,溅得叭叭作响。
是的,如果看到同样情景在乔治&iddot;斯达克身上发生,那真是太好了。
他把方向盘握得太紧了,弄得他左手都疼了,疼到骨头和关节中去。
他试着放松一些,从胸前的口袋中摸出止痛片,把它干咽下去。
他开始考虑校区的十字路口,那个四面都有停车标志的路口。
他开始考虑罗立说的话,罗立称麻雀为灵魂摆渡者。
活死人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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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另一半───
第二十一章 绑架
一
虽然他从没来过鲁德娄,但却知道做什么和怎么做。
斯达克梦中常来这里。
他开着一辆偷来的破本田车驶离大道,在距波蒙特家一英里半的地方停下来。泰德去学校了,这很好。有时他搞不懂泰德在做什么或想什么,虽然他努力的话总能知道泰德的情绪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