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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二十三(第1页)

薄雾掩清风。

浓霜覆残雪。

这风的清,并非源于净,而是冷。

那雪的残,并非源于少,而是淡。

故而风雪连成,冷淡之意无可削减。

如此特殊的环境下,能慢慢融化它们的东西实在不多,李从珂的身上却恰巧有一样,但既不是惯用的雁返刀,也不是传闻中被他劫走的玉观音,只是自他出生那一刻起,就在他身上徐徐流淌的血液。

夹杂着苍白的殷红,因为色彩的冲击,气息的纠缠,看上去总要更加不同寻常,引人注目,然而突破阴寒封锁,融化冷淡风雪的注定不会是两者中的任何一个。

它只会是温热,也只能是温热。造成这一点的原因并不简单,却定然纯粹,纯粹到无论脸上的面具改换多少次,身上的伤痕增添多少道,除非彻底死去,没有丝毫意识,否则那份最后的温热始终都会在自己体内留存,作为下一步的支撑。

迄今为止,这是他心中最坚信不疑的一件事。

“以术破道么。。。。。。”

天下不乏传说传奇,更不乏传言。

其中,若杀人的速度极快,被杀者在性命被终结的那一刻并不会立即散去意识,反而会有少许的弥留时机,约莫能算是一个最令人好奇,但也最令人不敢轻易尝试的代表性言论。

今日,今时过去,李从珂却绝不会再将它当作不足取信的传言。

只因白马踏雪,银枪开锋,惊魂一刻,生死一线后,罩门被破,真气流散的唐厌尘仍旧高举着已在刹那间结出霜花的黑白枪,不曾松手,且用着问答不明的语气缓缓吐出这几个有关“术道之别”的字符。

李从珂自然没有对此作出回应,不单单是因为这一枪之后,他的真气体力皆所剩无几,更因为被一枪洞穿心脉,此时此刻再无半分生气的唐厌尘断然听不到他的声音。

或许正是因为速度太快的缘故,唐厌尘的脸上震惊之色浓厚,偏偏瞧不见半分痛苦,如若画面就此定格在这一瞬,他的离去,无疑还要显得更加平静安详。

可杀人祭马的“好时节”,平静显然不能也不该成为四周的主调。

所谓白马银枪,以那人的形象出现,是标志,更是传奇,由李从珂来代为施展,飘渺玄虚,像极了乍放光芒便转瞬即逝的流星不说,枪与马,尽其用后,都再难存一。

一招尽于一枪,招式罢,枪锋难以寻见,以玄妙江湖道论,倒并非不可接受的事情。

先前尚能拖车而行,经雪染红鬃,蜕变为两匹神骏白马,却在银枪刺穿唐厌尘心脉之后,立时如失去了顶梁柱的殿堂般摧枯拉朽地倒下,势头之急猛,险些将重伤在身的李从珂埋入雪地当中,就着实充满了离奇荒诞。

“唐铁霜的亲子,唐无双的亲侄,极有可能成为未来蜀唐门的领衔人物,用他的性命来祭奠你们,算是不薄了吧。”

心中所想,不曾付诸表面,唯有面具下那抹意味深长的笑容将其展现。

只不过连最有可能在此取他性命,摘他面具的唐厌尘都因为一时疏忽,亡于白马银枪之下,此时此刻,这道弧度,除了他自己外,还有谁能够真正领会?

“唐厌尘已死,我也没有足够的真气运功。阁下潜伏多时,突然现出踪迹,心中必已谋定大半,剩下的一小半其实也无需再想再等了。”

面具之下的笑容是隐秘的,李从珂在说出这番话时携带的调笑意味却相对明显了很多。

话中可以藏有其他,笑里同样可以。所以本就擅长飞刀之术的他,在笑声中裹藏刀刃,于无息间伤人肺腑,是件更容易也更合乎情理的事情。

然而这番话的内容本身就有些超出情理。

飞雪连天,银装素裹,无论是人还是物,只要与那纯净的洁白存在丝毫差别,隐蔽,躲藏,都不可能达到天衣无缝完美无缺的境地。

练刀的人总会力求每一刀都精准无误,恰到好处,细小的飞刀也不例外,甚至在对眼力的要求方面还要严苛许多,身为其中翘楚,李从珂的眼力不可谓不敏锐。

但他确确实实是在那人主动有所表现之后,才开始注意到此处有不同于他和唐厌尘的第三股气息。

唐厌尘虽亡于白马银枪之下,可气散意存,短时间内并不会像其余被六道鬼母勾走魂魄的二十二骑那样空虚死寂,正因如此,尽管他的生机被银枪悉数截断,生气却仍有残余,非一般死者可比。

李从珂重伤在身,体内一线生机犹在,生气相对而言自然更重,但即便是将两人的气息融为一处,也不及那人的轻微表现来得浓烈。

未入夜,天边无星。

地上却率先泛起了星光。

星流大火,干戈寥落,非祥瑞,亦非凶相。

一点寒光,方寸间扫风千里。

一点火芒,瞬息时融雪万丈。

能够在举手投足中悄然释放这等非凡光芒的人,收敛起来,只会更加得心应手,李从珂可以想象,有关此人具体修为,则实在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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