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颂下意识的咽口水时,老头儿抬起了脑袋,朝贺勇点点头:“带朋友过来喝汤啊?要烧饼不?”
贺勇点头:“齐叔,来两碗汤,要四个烧饼。一份多点豆腐皮。”
他带着叶颂往店里头去,店面不大,就一二十张桌子。眼下已经过了早餐的高峰期,只七八个客人零散占着桌子。
贺勇找了靠里面的一张桌子,笑着抽着自己擦桌子:“我们是赶巧了,要是再早半个小时,估计都没位子。”
叶颂好奇:“这是网红店啊?”
“网不网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店开了差不多有30年了吧。我小时候,我妈就在这店里头打工。那时候生意就很好,一直忙不过来的。”
叶颂惊讶地抬高了眉毛:“啊?”
那历史可真够悠久的了。小区门口的那家店,她住过去才三个来月,已经换过两次招牌了。每次装修一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搞得叶颂都怀疑那家店是装修样板房,老板的目的实际是为了给自己的装修生意打广告。
贺勇像是沉浸在回忆当中了,指着后面的案板道:“那时候我妈在店里头招呼客人,我就坐在那边写作业。齐叔齐婶人很好,我跟我妈一天三顿差不多都在店里头吃。”
叶颂看着对面的男人,好吧,即使坐着,也魁梧的跟座山一样。再看看那个小案板底下,就那么丁点儿大的地方,当年他是怎么把自己塞进去的呀?
贺勇笑了起来:“我那会儿才多大。人都没桌子高呢。”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我开新文了,《算命的说我能上清华》,从预收的情况来看,扑是大概率事件。不过随他去吧,也许我真的不会写文,只是想写而已。
这篇文会继续更新,因为我有存稿的。
第104章喝羊肉汤
热气腾腾的羊杂汤上桌了。
刚才看人做的时候觉得好,现在端到自己眼前,叶颂觉着更妙。
真香,嗅觉跟视觉都被勾引起来,她拿筷子搅的时候,自己都觉察到唾液腺分泌过剩。
搅开了汤,拿勺子舀一口下肚。哎哟,这个滋味叫美哦,能开30年的店,果然有两把刷子。
真好喝!
叶颂昨晚忙了一宿,那两袋子烤馍怎么能够拯救她的胃。美好的一天,当然要从吃肉肉开始。
哎呀,生烫的肚丝果然是羊杂汤的精华,真是又鲜又美。薄薄的羊肺也好吃,口感又脆又嫩。当然最让人惊艳的还是切成片的羊肉啊,大叔,给这么多羊肉,你会亏本的。
贺勇笑了起来:“齐叔家的店分量一贯足,来的都是回头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