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公司的电话告诉他。「你有空打来。」
「你会接听?」他微笑。
我也微笑不语。
在街见到我,他不会认识我,他不会喜欢香港的我。三十万女白领中的一名。芸芸众生。在区区薪水中我早已迷失了自己。
就有这几天我是真的。
回到香港,化好妆,入了模型,跟其它庸脂俗粉完全相同,什么气质都埋没在五斗米之中,他为什么还会对我有兴趣。
可怜。
我们回航的时候,没坐在一起。下飞机后,人一混,我自己取了行李,也没等他们,转身就走,扬手抢部出租车回家,我渴望用蒂婀肥皂洗澡,痛痛快快浸上大半小时,然后睡到天亮,假期很紧,明天就要上班的。
陈会不会打电话给我?
或者会,或者不会。
他是天上的一团云,偶然投影……信我不知道六月在三藩市竟然还得穿大衣。
但是我喜欢三藩市。
你指给我看:「这是贝桥,这是金门桥,那是奥克兰桥。」
我们还去看了脱衣舞。我记不清楚了,也许不是在三藩市看的,但是我们的确看了一场脱衣舞。三藩市是一个很漂亮的地方。
开始的时候我很讽刺,我说:这就是美国人把心留下来的地方?然后现在想起来,还是美丽的一个城市。它美丽,因为在它那里,我对你还不是十分熟稔。
我穿大衣,与你坐在银行门口。
「不要爬栏杆,」你喝道:「栏杆上有防盗铃。」
我笑了,你在骗我。然后你坐下来,你抽了一枝烟。你常常递过烟来,让我在你手中吸一口,你不肯把香烟给我,这样的动作,我到死不会忘记。
那天有太阳,很温暖。星期日,没有店铺开门。我想我是爱你的。我很容易爱上一个人,也许不太容易,也有些人我认识了一辈子,没怎么与他们交谈。不过我知道我爱你爱得很容易。
我们一定坐了有二十分钟,只是坐着,也没有讲话,早上,星期日。
然后你花两角五分买给我看一份黄色报纸。
三藩市在晚上是比较像三藩市的。
我们坐电车上山。然后走下来。我喜欢与你走路,你在白天走得很快,在晚上倒是走得慢的。你甚至不微笑,常常很沉默的走着。我喜欢看你的侧脸,你走路有点吊儿郎当的严肃,叫我惭愧。
你是一幅好看的风景。
有时候你会问:「你可开心?」
是的,我答:「噢,我快乐。」
我喜欢三藩市,因为那时候我们的日子刚开始,我喜欢开始,所以我快乐,我没想过结局会怎么样,我没有时间,你没有给我空闲。我快乐。
现在完结了,我想了又想,我是不后悔的。
现在每个晚上我看大本大本的漫画——「花生」,「超人」。
对自己大声背一首诗——勃郎宁,伊伊甘明斯。我不介意。
我想回来看你,我想见你,但是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在香港。我只在空余的时间想你,我一天有廿四小时空余的时间。
我喜欢你的毫不掩饰。就算你撒了谎,连那个谎都是百分之一百很真的谎,这叫人啼笑皆非。
你毫无掩饰的自私。「我不想你跟其它的男人出去。」
我很高兴你是这样的自私。
我想回来跟你说:三藩市真好看是不是?但你可在香港?
我想你。
我问你是否还会向我求婚,抑或要想一想。
你说:「或者想一想,我喜欢你,但是你的脾气……」
我笑了,每个人都在怨我的脾气,原以为你会两样:岂知你并没有什么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