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
两次!
。。。。。。
十次!
。。。。。。
百次!
。。。。。。
都说水滴穿石,可一块石头又岂能被捂热?
十多年间,孙晔不知道挨了多少次打。
他只知道,每年科举前夕,他都会跪在那个大腹便便、目不识丁的老主子身前,乞求。
然后无一例外被打得遍体鳞伤,无情的丢弃在雪地里苟延残喘。
可这世界充满不确定性,这奇迹,他孙晔终究是等来了。
没敢动老主子,却感动了老主子家的千金小姐。
他教她识文断字。
她便一次次护他周全。
她欣赏他的风骨。
仰慕他的学识。
钟情他的才华。
而他孙晔呢?
在发现小姐对其暗生情愫后,便心生一计,围魏救赵。
情诗、情书、情话。
反正不要钱,以他孙晔的学识,张口便吐,信手拈来。
在他这位穷酸书生的连番攻势下,千金小姐彻底沦陷。
半推半就之下,两人终究是行了那逾矩之事。
本以为有了夫妻之实,再加上千金小姐对他爱的死心塌地。
大腹便便的老家主再怎么无情,也会削去奴籍,让他孙晔当个上门女婿。
即便是入赘,即便是没有尊严的活着。
他孙晔都不在乎。
只要去了奴籍,他便可参加科举,夺得状元郎的身份,金榜题名。
可看穿他诡计的老家主,宁可把千金小姐逐出家门,也不愿给他孙晔脱去奴籍。
千金小姐虽出身名门,却没有一丝娇惯之气。
心甘情愿被逐出家门,也要与他孙晔长相厮守。
日子虽过得清贫,但温饱不是问题。
茅草屋虽既不能避风,又不能挡雨,但家有娇妻,这日子便有了盼头。
日日清汤寡水,昔日千金大小姐却从不叫一声苦、喊一声累。
那不沾阳春水的十指,在终日劳作间也变得粗糙起来。
田间收起来的粮食,织布机下放出来的布匹,全都换了银两,为孙晔买书。
便是宁可她自己累些,也不愿孙晔干一丝粗活、累活。